高登拿出匕首,飞快削掉乱蓬蓬的长发,刮去唇上、下巴的茸毛。他整整三年没理过发,头发像一团纠结的稻草窠,一直垂到后腰。
清理完毕,他把掉落的碎发埋进沙子,再打开皮箱,取出一罐青金橄榄油、一块龙涎熏香料、一枚冰纹蓝钻戒指、一副单边夹鼻金丝眼镜、一双皮鞋以及一套内、外衣。
高登脱光衣服,倒出青金橄榄油,涂抹肌肤和头发。青金橄榄油色泽金黄,清亮滑润,可以滋润皮肤,促进血液循环,一点点提升肌肉强度。高登的风眼早已全部转化风孔,为防肌腱受伤,他通常只用七、八成左右的速度。有鉴于此,他前后耗费五万血腥点,分别从十多家兑换铺购买了总量一公升,只有王室才会日常使用的青金橄榄油。
接着,他戴上冰纹蓝钻戒指。镶嵌的冰纹蓝钻呈三角形,转动其中一角,就会弹出毒针,见血封喉。
随后高登换上衣服,穿好皮鞋。****由沙穴族的秘银丝织外套改装,能有效抵御尖锐物的戳伤。外套是价值三千血腥点的暗灰色蛇皮风衣和紧身皮裤,做工考究、剪裁精细,只取金冠蛇头部最精华的一块蛇皮编织,灰尘不沾,雨水不湿,冬暖夏凉,又轻又薄。风衣里子附有四只明袋和四只暗袋,分别放置钱袋、各种暗器和炼金药剂。皮鞋则是暗灰色的犀牛皮,异常牢固耐磨,微翘的鞋尖坚硬如铁,鞋底暗藏夹层,另有机关。
最后,高登戴上单边夹鼻金丝眼镜,挂好古董珐琅怀表,将龙涎熏香料捏碎成粉,洒遍全身。
“啊……”翠茜刚换好衣服,瞧见高登的模样,不由捂住嘴巴,美目闪亮。眼前的高登丰神俊秀,弘丽温雅,俨然是个绝顶的美少年。
可我还是觉得阿泰最好看。她偷偷瞄了一眼蛮人少年,阿泰换上了一套朴实的麻布衣裤,显得干净整洁。而她自己身着彩裙,装饰华丽,他们将扮演一对私奔的少年。
“狗屎的,你应该改行去做****,保证赚翻!”雀斑悻悻地瞪了高登一眼。他上身赤膊,套着磨破的皮革背心、破烂的大裤衩,光着两只脚丫,嘴里斜斜叼了一根杂草。
高登看了看珐琅怀表:“距离天明还有一个半小时。大家最后一次核对计划,检查装备。”
翠茜率先道:“我来自星之国的商人家庭,和护卫阿泰偷偷相爱,私奔来此。我携带了大量金币财宝,以此为饵,引出暴风马贼团。”
雀斑无聊地嚼着草根:“老子就是个到处流浪的小混混。我的任务是打入月牙城的底层,和当地的地痞无赖混熟,借此打探暴风马贼团的消息。”
“我是游吟诗人番红花,将在月牙城的各家酒吧、餐馆和****演出,任务同样是打听消息。”番红花抖了抖洁白如雪的斗篷,五指轻拨,怀中的金色竖琴发出婉转清鸣。“当然,还有弘扬美妙的诗歌,让艺术之花在每一颗贫瘠的心灵中盛开。”想了想,他最后补充了一句,但众人对他的补充自动过滤。
“记住,第一个月里,你们只负责搜集暴风马贼团的情报,按照计划接头。城里肯定有马贼团的同党,你们不要做不相干的事,也不要动用源力,显露武技。”高登环顾四人,“以我们的力量,不可能和一百多个马贼硬拼,只能慢慢来。”
“万一不得不动武呢?”阿泰问。
“那就灭口毁尸。”高登淡然道。
没过多久,天际开始透出一抹淡青色。尽管只是凌晨三点,但沙漠的天亮得很早。
“时间差不多了,我们先走一步。”翠茜和阿泰向众人告别。阿泰背起所有的行囊,肩头扛着粗壮的狼牙棒,另一只手搀扶翠茜,走下沙坡。
高登举起瞭望镜,望着他俩进入绿洲,走到一张帐篷跟前轻呼。牧羊犬开始吠叫跑动,不一会儿,帐篷掀开一角,牧民揉着惺忪的眼睛钻出来……
“他俩怎么样?”番红花关切地问道。
“没问题,保持游牧习俗的传统派还是很好客的。”高登从镜头里望去,牧民询问了几句,便热情地把阿泰二人迎进帐篷。
一个小时以后,雀斑直奔月牙城。彼时城门未开,他用钩索爬上去,绕开呼呼大睡的守卫,悄悄潜入城内。
等到六点城门开启,番红花哼着歌出发了。
烈日高照之际,高登已清除完众人一路留下的痕迹。提着皮箱,他不紧不慢地走向月牙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