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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5(真)燃烧的远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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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火“三巨头”表现平平,德维恩-韦德2分攻,勒布朗-詹姆斯6投仅6中,得15分,克里斯-波什6投l中,只得6分6个篮板。替补球员倒是表现不错,马里奥-查尔默斯得了17分,乔尔-安东尼2分ll个篮板。

前两场凯尔特人全输,陷入了深渊。皮尔斯必须得想办法留在场上,凯尔特人才有机会反扑。首战他在最后7分钟被驱逐出场,上一场他则左脚踵受伤,但还是坚持留在场上。今天皮尔斯没问题,但隆多在第三节受伤,让悬念陡生

过去四年热火都没在凯尔特人主场胜出过,詹姆斯在骑士时,也一直受凯尔特人“欺负”,要想在这里胜出,热火不但得有最佳状态,还得克服心理上的阴影。

小皇帝很遗憾的再度遭遇了关键时刻的危机,第四节开场初期,在韦德和波什下场休息的时候,詹姆斯没有顶住大局,他屡屡传球却没有依靠个人能力去得分,然后被绿衫军打了个2-l的反击高潮,正是依靠这一波疯狂反击,绿衫军才最终定下胜局

之后,勇士队远赴孟菲斯,与灰熊队准备第三战了。

这一次远征孟菲斯,勇士做好了打硬仗的准备,为了增强信心,老尼尔森还要求球员们穿出自己最喜欢的服饰,不管多么怪异,只要自己喜欢就行。

老尼尔森现在也学着玩心理战,而根据心理学,一个人穿上自己最喜欢的服饰的时候,是最有信心的时候。

这样,当勇士队专机降临孟菲斯国际机场,灰熊球迷和赶来的媒体,愕然发现勇士队将这一次远征变成了时装秀

nhaI球员都是身高马大、英气逼人,尤其是勇士队,他们没有兰多夫、奥尼尔那样的胖子,也没有内特-罗宾逊那样的矮子,队里的人不是膀大腰圆就是英姿勃发,精心打扮之后,阵容那叫一个帅气。

《孟菲斯时报》很不忿的说道:“奥克兰人将加州人的骄傲自大演绎的淋漓尽致,他们把我们的战场当了T字台,如果你遇到了他们的球员,一定不敢想象这些人是来作战而不是来走秀的。这样也是好事,不穿战甲的战士,迟早会死于战场”

球迷们反而挺喜欢看到这样的场景,nha充斥着什么?汗水、激情、力量和悬念,但在这个极富魅力的联盟,球员的个人魅力,也一定是球迷喜欢的重要原因。

nha在历史上就有球星引领时尚的传统。

6年前,潮男就开始在nhaf横行,1959年,2岁的威尔特伯伦从费城开始了职业生涯,也是从那个时候开始,美国篮坛的第一位潮男诞生了,起因居然是一个小小的头箍。nh第一个戴头箍的球员是谁,已经无从查证,不过张伯伦在196l年引领起了球员带头箍的风潮,而此前这种头箍以前是女子网球选手用来对付头部流汗和散乱头发的。

此外,名贵西装,紧身衣,英国绅士般的短脚西裤,还有名贵的皮鞋,这些东西开始在nhaI球星们的身上流连忘返,支撑起了nh潮男们的英姿。

后来,随着nhaR勺商业价值越来越大,球星们越来越有钱,nha式流行潮流的影响,就越来越大。

从上世纪3年代开始,乔丹和艾弗森就开始接班前辈,成为联盟公认的潮男领袖。他们自然有最独特的地方,乔丹有专属的设计师,穿出来亮相的衣服总是那么合体,据说曾有一段时间,乔丹只穿他的设计师为他裁剪的衣服。

在潮流引领上,没人比艾弗森做的更好,不管他的地垄沟发型还是嘻哈范十足的衣装打扮,那是真正引领了一个时代。

在艾弗森之前,nhaI球星虽然有留地垄沟发型的,但都是闪光一现,在他之后,这已经成了黑人球员除了光头之外第二流行的发现。

科比自从成名之后就一直留光头,有人分析,这是因为科比发现他无法在发型上压倒艾弗森,而他是个偏执狂,一心想要在与艾弗森的较量中获胜,开始发现艾弗森的地垄沟发型引领了联盟潮流,他就留了一个标志性十足的爆炸式发型,结果没人鸟他,他一看自己赢不了,索性弄了个光头逃避与艾弗森在这方面的比较。

至于嘻哈范穿着,这点不用多说,一直到现在,去街头看,还是穿着这种打扮的球员最多。对于街球爱好者而言,如果你不穿嘻哈风十足的这种服饰,都不好意思去摸篮球。

在孟菲斯耍了一圈帅,勇士队的球员们信心如何不好说,反正士气到是起来了,他们突然发现,原来自己一干人比对手帅那么多啊。

勇士球员早早就来到了孟菲斯,然后此后两天,每次他们出现在公众场合,都会引得球迷疯狂尖叫,梅奥在一次接受电视台采访的时候就不忿的说道:“好像我们又回到了奥克兰,这里是孟菲斯吗?那为什么勇士队的家伙们受到的欢呼声比我们还要多?不,这不是我们的主场”

6月B号晚上七点钟,双方进入了无法被梅奥视作主场的联邦速递广场。

也不怪梅奥生气,从现场情形来看,确实是勇士队占优势,因为他们的球迷都统一穿着客场金色球衣,这种球衣颜色亮丽耀眼,加上勇士球迷众多且是围绕在一起观战,那气势,竟然压住了灰熊球迷一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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