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此可见,鬼灯是怎样恐怖的法器!
我万万没想到,这样的东西,竟然被魔党得到,并且直接拿到了我们这儿来。所为的,便是抓捕威尔。心中震惊,不过却不能露出惊慌失措的表情来。我微微笑了笑,而旁边的杂毛小道则直接答话道:“区区一迷惑法器,顶多也就十香虫的级别,有必要说得这么恐怖么?呃,那个什么,其实呢,我们也就是路过而已,多有得罪,我们这就走了,不用送啊。”
杂毛小道的答话让本来准备好立刻翻脸的我顿时就咳岔了气,这家伙第一句还挺有装波伊犯的风范,结果第二句便露了怯,事到临头了,人家能够让咱走么?
谁知道那个王茄子先生还真的好商量,他居然点了点头,然后将手往左边的大道一指,颇有绅士风度地朝着我们微笑,说:“我们前来中国这神秘之地,所为的也就是自家的叛徒,只要威尔岗格罗能够留下来,两位的来去是自由的,请随意!”
熟知杂毛小道脾气的我自然知道他这是在忽悠敌人。当下也瞧着那些拿枪的黑西装有些怵,于是悄悄地唤起了肥虫子,让它悄不作声地去将那几个拿着手枪的黑西装搞定,免得一会儿混战的时候,枪子无眼。
肥虫子倒也懂事,应声而去。杂毛小道余光与我碰了一下,我若无其事地点了点头。他回过脸来,故作遗憾地跟威尔商量:“嘿,威尔,你是不是搞大了人家妹儿的肚子,又不想负责,弄得别人追你这么勤啊?要是这样,我可真的要跟你划清界限了哦。贫道可是一个正经人,最看不得这始乱终弃的戏码!”
杂毛小道的戏演得有些过头,威尔一脸吃了蟑螂的郁闷样,悻悻地骂道:“你妹啊,要走赶紧滚,别在这里啰嗦,侮辱我的清白。”
杂毛小道一副痛心疾首的样子,指着威尔的鼻子骂道:“操,没想到你真的是这种人。我走,我走!呃,等等!”他本来都已经走出好几步了,似乎想起一件事情,回过头来,问那王茄子道:“茄子大哥,打听一个事情啊?”
不想节外生枝的王茄子皱着眉头,不过还是风度翩翩地问道:“有什么话快讲,我们准备料理家务事了!”
杂毛小道一拍大腿,说我这也是家务事,向你打听一个人啊,就是有一个女孩子,看着应该二十二三岁,长得很漂亮,像好莱坞大明星,跟你们一起的,胸脯大得跟倭瓜一样,圆滚滚的,那皮肤啊真白,滑得呀,啧啧啧,那苍蝇上去都要打滑,摸起来肯定跟丝绸一样……这厮好是一顿回忆,然后说起了名字,说叫做奥黛丽,你们认识吗?我找她有要紧事!
王茄子眉头都已经皱成了“川”字,闷声问道:“茨密希小姐我自然是知道的,只不过你们找她,到底有何事?”
看王茄子问得一本正经,杂毛小道突然发出了招牌式的坏笑:“嘿嘿嘿,我想跟她生孩子。”他这笑容绝对可以理解为二傻子,然而王茄子却感受到了一股高傲的蔑视,敏感的他顿时就气得哇哇大叫,指着我们一行人愤怒地喊道:“你耍我是吧?你居然胆敢……”
他的话还没有说完,几个在旁边虎视眈眈的黑西装突然闷声一哼,栽倒在地。这些西装男的同伴皆惊,附身下去查看。插科打诨的杂毛小道终于正经起来,右手掐动剑诀,大喝一声“疾”,雷罚立刻“嗖”的一声响,朝着漏下的一个持枪男射去。
手握重兵,必将成为被优先攻击的对象。
杂毛小道下手也算是有轻重的,那个准备射击的西装男手腕刚抬起,便发觉扣动扳机的手指与自己失去了联系,哀嚎一声,举手一看,血肉模糊,哪里还能够拿得起枪?雷罚第一时间将持枪者的手指斩下,接着锋头一转,朝着明显是首领的王茄子射去。
王茄子被杂毛小道的撒泼无赖给气到了,口中大喊道:“你们会后悔的!”话音刚落,旁边的那些吸血鬼便冲了上来,气势汹汹,而一直没有说话的小妖和朵朵突然手拉着手,齐声喊道:“蔓珠芳华!”这话一出口,只见那些人面前的地上,便有漫天的野草疯长起来。
Chapter 27 潘神迷宫
威尔与杂毛小道斗嘴时一点儿也不含糊,结果当黑西装倒地,杂毛小道出剑的刹那,这个原本以憨直著称的岗格罗一抖手中的花式刺剑,就朝着离自己最近的那头吸血鬼冲锋而去。
那个吸血鬼也是个高敏捷的家伙,结果被小妖和朵朵联手弄出来的蔓珠芳华给拦住,野草发疯地生长着,缠住了他的脚踝和膝盖,他使劲儿挪动,也动不得半分,正挣扎间,一大蓬剑花就笼罩住了他的身体。
岗格罗在所有的血族中是最接近自然内心的氏族,拥有着令人不安的野性与动物特征,通常都是强大的战士,作战十分勇猛。不过这并不是来源于无法无天的狂暴,而是来源于他们的兽性本能,这一点威尔跟他的同族一点也不一样,他更像是传统意义上的古堡血族,拥有着斯文的外表、良好的涵养以及渊博的知识,当然,他还有着十分狡猾和诡诈的智慧。
威尔挑中的这个血族在所有人中实力并不是最差的,但绝对是最好杀的一个。为了旗开得胜,获得一血,他信心满满地将花式刺剑的光芒抖落于这血族的脑袋部位,然而意料之中的情况并没有出现,那个吸血鬼没有被刺死,一阵波纹闪动,那真真切切的血族居然消失不见了。
威尔一剑刺了个空,那反作用而来的回馈力让他空虚得几乎要吐血。仰望天空,那盏闪耀着迷醉光华的紫色宫灯高高挂着,如遥不可及的月亮。周边的景致变得几如迷雾一般,王茄子的声音若隐若现:“我说过,欢迎来到潘神的迷宫,鬼灯里面住着迷宫的守护者,它是一个半人半羊的山林和畜牧之神潘神。这里的迷宫是通往冥界的中转站,无论是你们是否奸诈,是否厉害,都免不了走向死亡的彼岸。没有人能够知道冥界到底有什么,火山、地震以及漫天的烟尘,谁知道呢?我给过你们机会了,但是没有人珍惜,那么我想说,去吧,在冥界,那里才是你们的归路!”
这声音仿佛是教堂唱诗班出身的一样,虚无缥缈,听到我们的耳朵里,格外刺耳。其实当知道头顶上的那灯是血族圣器的时候,我的心中就不由得咯噔一下响,知道今天这一道坎不是那么好迈过去了,所以当那几个吸血鬼往前冲击的时候,我也是一点儿都不紧张,而当两个朵朵催动青木乙罡,将所有来犯之敌给缠绕住的时候,也没有浪费力气出手。在我的炁场感应中,这些家伙,其实都是虚妄的,是幻影。
不理会那个若隐若现的身影,我抬起头来,跟杂毛小道大声喊道:“灯!”
一切幻象,皆由那鬼灯引起,只要将那灯给射爆,只怕敌人也未必制得住我们。其实并不用我提醒,杂毛小道已然将雷罚朝天扬起,向着天空中的鬼灯射去,然而雷罚穿灯而过,那灯还是灯,剑还是剑,就如同油与水一般,相互不相容,仿佛两个次元的东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