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我可以告诉你们,我所说的那些必要的工序,可是起着很关键的作用的。
这东西人家买回去,是用来装饰用的,你说若是人家买回去,没过多久,这物件散架了,变色了什么的,人家会怎么说?
肯定说东西不好啊,俗话说好话不出门,坏话传千里。这坏消息一旦传出去,你们觉得还会有多少人会买这物件?到时候人家不会说做这些东西的工匠手艺不好,只会说你们这些商人,为了赚银子骗人家。
商人在大多数眼中,那都是奸商,奸商奸商无奸不商么!
可是,真正有长远见识的商人,注重的是信誉是好名声。谁喜欢做一锤子买卖啊,对不对?
我们工坊的师傅们,能够保证东西的质量,而且,你看,我们这个物件底座上,都有标记的。这可是在衙门商贸司花了一比银子,备录在案的。
我们商户的交易订单,也都会实事求是的报备给商贸司,每卖一个物件,就要交与商贸司一定金额的税金。
所以呢,但凡在延国有人想做这种物件的,没经过我们的允许,就算是侵权了。
商贸司会出面,对他们做出处置的。没收非法所得的收入不说,金额巨大的,还要被量刑入狱。
所以啊,这位老板刚刚提到的,别人也能仿得出来,能低价往外卖,这个假设是站不住脚的。
我再说得明白些吧,我们在商贸司录案的时候,文书上写得清清楚楚。
不但不允许我们工坊外的任何人仿制出售跟我们相同款的商品,而且是,但凡是用这贝壳、海螺做别的东西也绝对不可以。
这文书不单单对对仿制者有约束力,同样包括销售仿制品的商家。
一经查实,轻者罚银,重者量刑入狱。
怎么样,我说得如此详细,二位可还有什么疑问?
还觉得价格太高的话,好走不送,我们这还要跟后面的老板谈呢。”牧莹宝耐心的给对方分析利弊。
“什么,你们真的去商贸司报备过了?”年龄稍长些的,不敢相信的问。
牧莹宝说的事,他们经商的早在五年前就听说过了。
不知道是哪位大臣,脑子发热给皇上提出这么一个建议,然后皇上竟然答应了。
随后,延国各地衙门中立了商贸司。
可惜,因为要备录商品,就要交一比不菲的费用。这还不算,重点是,每卖出一件物品,就要按价格比例上交一定的税金。这笔入账是要上缴国库的。
这件事已经实施好几年了,因为是要自愿的,不是强制性的,所以根本没人去办,所以根本就是虚设了一司。
事实上,实施的第二年开始,各地衙门负责商贸司的司长就都开始在衙门里做别的杂事了。
商品备录在案的事,就此搁浅。
结果,还竟然真的有人傻呵呵的主动上门办理!
俩人看向牧莹宝,觉得很不可思议,可是现在的牧莹宝已经不朝他二人看了,而是看向后面就要过来的几个外邦商人。
哎嗨?居然还打上外邦人的主意了?
跟外邦人交易哪有那么容易啊,就算外邦商户好说话,可是那译者从中作梗的话,也没辙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