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服?”
烤串店门口烟雾弥漫,邵英雄和高群舒相对而坐,他们之间的桌子上,摆放着二十个肉串、二十个肉筋,此刻,高群舒手里抓着一根烤好的羊-鞭刚塞到嘴里,含糊不清的说出了两个字。
邵英雄没有吃,这顿宵夜他一直在说话,他在说自己的想法,说自己脑海中别人根本不知道,却并非原创的故事。
“就是《征服》!”
邵英雄将大致剧情说了出来,而不是以剧本的形式呈现在高群舒面前,这样更生动,仿佛在夜里的餐桌上听哥们吹嘘江湖上的大哥们一个个有多生猛。
“这个名字,让人感觉……?”高群舒想了好一阵,有些词穷,他不知道该怎么形容。
“霸气。”当这个在1999年还不算流行的词汇被邵英雄说出来的时候,高群舒高看了他一眼:“具体的本子什么时候给我?”
高群舒有些上瘾了,他在香港电影的影响下原本就对警匪片和黑帮片情有独钟,只是由于手里资金有限,又拍惯了以单元为故事、故事脉络连接并不明显的单集警匪剧,所以才对新东西如饥似渴。
当然,必须要说的是,高群舒听这个故事的时候热血沸腾,有点找到了和年轻时好友聚在酒桌上一顿神吹,反而被吹出来的传说鼓舞的躁动。他明白,只有这样的本子才会引人注目。
邵英雄故意没有明说,而是端起了酒杯自顾自的干了一杯,这杯酒下肚,在高群舒死死盯着自己五秒钟之后,才开口道:“高导,高哥!!!”
“我已经一年多没进过剧组了,既然您了解了关于我的事情,能不能给我一个机会?”邵英雄将自己常年带着的帽子摘了下来,帽子里,那几乎贴着头皮的寸头之下,一条明显的疤痕在夜晚闪耀。
“这一年,我在网吧里看电视剧,我在网吧里一次又一次看到原本应该是我同班同学的某个人出现在巨额制作之中,我不甘心,我曾经是每个剧组到学校之后必须要点名试镜的人,如今……我什么都不是。”邵英雄端起酒瓶开口道:“高导,我不光想着在跌倒之后混出个样来让所有人瞧瞧,我想的是不让一些人如愿,邵英雄绝对不是那个灰头土脸消失之后就再也不出现的孬货,我不会成为那种某些人希望我消失就消失的人,相反,当我再一次出现的时候,我要让某些人知道,不管他们愿意或者是不愿意,都必须看到我!”
高群舒看到了一种渴望,那种火山喷发般表达出来的渴望,这种渴望甚至连他一起燃烧。
“小邵,我理解你的心情,可我觉得你演男一号不太合适……”
邵英雄早知道是这个结果,心里有了应对方法的回应道:“高导,你误会了,我并没有一步登天的打算,也知道饭得一口一口吃,我想跟你要一个在剧本里并没有多少戏的角色,封彪。”
高群舒迅速放下了心理压力,他刚才听邵英雄介绍了一下几个出场人物,也知道封彪在整部剧里戏份不重:“兄弟,跟你说句实话,我愿意帮人,我帮人不指望任何人立刻回报我,我是希望在若干年后,被我帮助过的这些人都有能力时,能在我跌倒那一刻拉我一把。小邵,过两天把本子带来,我对这个本子很有兴趣,如果真的能成,你的角色不是问题。对了,我就住在……”
邵英雄将手里的啤酒瓶高高举起:“高导,我敬你!”
叮。
酒瓶相撞,邵英雄狠狠灌了几大口。
这一夜,邵英雄没少喝,他们两个人喝了十七瓶啤酒,其中高群舒只喝了五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