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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6章 法律尊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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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6章 法律尊严

《维护法律尊严,尊重生命价值》。

昨日,我市发生一起恶性啊事故。事故起因是三名歹徒劫持一名儿童后乘面包车逃窜,一名神秘男子徒步追上面包车,救出儿童后击碎前风挡玻璃,导致面包车撞树并侧翻,最终面包车起火,三名歹徒被当场烧为灰烬。

此事在我市引起广泛关注,本报记者在街头进行了随机采访。家住临海区的市民赵大爷说,“太解恨了!绑架小孩的坏蛋,就该活活烧死!”在中央商务区某写字楼工作的高级白领钱小姐说,“我太喜欢那位神秘的英雄了,沧海针对妇女儿童的犯罪越来越多,晚上加班回家时,总是提心吊胆的。请问你们报社有那位神秘英雄的联系方式吗?”在沧务工多年的安徽小伙子孙先生说,“沧海是个美丽的城市,我很喜欢这里。可能是因为背井离乡吧,经常觉得不安全。这样的英雄,能拜他为师就好了。”各种说法很多,但无一例外都是对那位飞车英雄的见义勇为行为的褒奖,甚至倾慕。

记者就此事采访了北海律师事务所的隋晴空律师。隋律师是全国律师协会会员,曾在检察机关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刑事诉讼经验,成功办理多起在全国范围内有重大影响的刑事案件。隋律师说,“这起案件的法理很简单,但涉及法律与道德之博弈。我在说话时也要考虑再三。但法律的尊严和职业的素养,让我不得不说话。从专业角度,我认为那位‘英雄’涉嫌故意伤害致人死亡。我有注意到,在他打碎车窗致使事故发生之前,已经成功地救出了被绑女童。也就是说,劫匪的犯罪过程已经结束。他的后续行为,已经不能用见义勇为或者正当防卫来定性了。”

公安部门目前还没有就此事公开表态,记者得到的回答是“对此案非常重视。”一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警官私下表示,“现在是法制社会,警察负责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市民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时,正确的应对方式应该是报警。那三名涉及绑架的犯罪嫌疑人,罪不至死。即使其罪当诛,要处以极刑,也必须经过法院审理定刑并经最高人民法院核准。这是对生命价值的尊重。犯罪嫌疑人,也是人。”

记者没有联系到被绑架小女孩的母亲。不知道这位年轻的母亲和神秘男子有没有关系。目前本报没有更多关于神秘男子的消息。希望知情人士向本报提供线索。本报将对此案进行追踪报道……被绑架小女孩的母亲,苏烟,放下了报纸。

这是《沧海早报》第二版焦点栏目头条。大幅彩色压题图片在头版上,照片正中是烧成车架的面包车。天上乌云,地下飞灰,甚至能分辨出车架子里的一个骷髅。一个警察在设置隔离带,阻拦围观群众。

旭日初升,阳光从落地窗子里照进来。

亮是亮了,但没有温度。

而此时,苏烟的神情却又似雨打海棠,惹人怜惜。她抱着双臂,站在那里一动不动,就像一幅优美的仕女雕像。长发有些散乱,更增添了几分妩媚,伴以几分寂寥。在这个夏日的早晨,苏烟觉得很冷,寒意在眼角处凝结成霜。

“苏总,您多吃点,这半年您瘦多了……”

胖胖的保姆苗阿姨把早餐端了过来,心疼地嘱咐苏烟。苏烟转过身来,默默地点了点头,随后说,“苗姨,你给范师傅说一声,半小时后我出去。”

苗阿姨“嗯”了一声出门了。院子里,司机范师傅正一边擦车一边和彭师傅聊天,彭师傅正在修剪花枝。苗阿姨和范师傅是两口子,五十多岁的下岗职工。彭师傅和另一个保姆刘阿姨也是两口子,四十多岁的进城务工者。

苏烟坐在餐桌前却无心进食。已经半年了吗?往事历历如昨。

今年一月八日,也是《沧海早报》焦点栏目的报道,题为《入室抢劫,打死活该》。头版的大幅压题照片上,犯罪嫌疑人四仰八叉地躺着,手里还有一把乌黑的手枪。地点是避风塘茶楼二楼,一片狼藉。时任临海区刑警大队大队长的黄炳坤宣布破获一起入室抢劫案。犯罪嫌疑人持械拒捕,被人民警察当场击毙。犯罪嫌疑人头部中弹,其它部位还有五枪。

被当场击毙的犯罪嫌疑人就是苏烟的老公白耀东。一个在沧海市内六区拥有四家大型超市的老板,却去抢劫一间茶楼。世界就是这么荒谬。

白耀东死不瞑目,而黄炳坤已经官至临海区公安分局局长。他是全国优秀人民警察,桑田省模范人民警察,沧海市“十大平安卫士”,一等功臣,经手无一不是铁案。

苏烟却知道,黄炳坤只不过是一支枪,一条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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