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浩他们离开风云岛市集时,可谓是满载而归,八百多个晶核,外加一大堆的金子。
回去的路上,胡子华忧心忡忡地问方浩:“浩哥,这风云岛市集,好像支撑不下去了,咱们是不是也该早做打算?”
方浩点头道:“这事儿我会考虑的。”
距离此处最近的大型人类聚据地,便是一座名为楼兰的城市,这座城市是人类在灾难之后才建成的,听说城防坚固,还有大量战士和许多身手不凡的进化者。
但说是距离最近,其实路途仍然很远,由于代步工具奇缺,如果步行前往,最少也要大半个月才能抵达。
进入楼兰城,安全肯定是有保障的,但这么远的路,又是陌生地形,白天还好说,晚上就非常危险了,所以除非万不得已,谁也不敢拿自己的性命去冒险。
而且,据说想要在楼兰城里居住,没有晶核是万万不行的,同时在尸潮来临时,还要上阵与丧尸战斗,说不定什么时候就挂了。
方浩还要观察一阵子,看风云岛市集的情况如何,如果它真的不行了,到时候再作打算也不迟。
几人回到住处以后,方浩对着一大堆的金器犯了愁,这么多的首饰,怎么处理呢?如果他就这么拿出去卖,铁定会被怀疑是抢劫了金店,谁敢一下子收这么多脏物?
后来方浩忽然看到了熔炉,便试着放到熔炉里熔炼,一试之下,果然能成,金饰全都熔成了金锭,一块金锭恰好一斤,最后总共熔炼出了二十八个金锭。
在熔炼金子时,方浩发现,熔炉能把金子提炼得更纯,几乎是百分百的纯金,虽然稍微损失了些斤两,但成色却没的说,这才是真真正正的上足赤金。
在方浩熔炼金子的时候,子童他们在地面上,正聊着风云岛市集的事。
“风云岛市集要完了?”守在家里看家的陈征听到这个消息,非常吃惊。
胡子华叹道:“是啊,我看最多也就是一年半载的事了。”
几人都隐隐有一丝伤感,虽然风云岛市集对他们来说并不亲切,但不管怎么说,市集仍是他们生命中最重要的地方。
他们几个从出生到现在,一直在丰都城北岸生活,正确地说,是围绕着风云岛市集生活,只有风云岛市集才能提供他们赖以生存的营养餐。
他们都亲眼看着风云岛从最初的兴盛,一直慢慢没落了下来,到如今,竟然要被撤掉了。
最初风云岛市集的作用,其实是楼兰城主为了攻略丰都城而在这里设置的一个前哨站,但丰都城里的丧尸数量太多,即便是白天都非常危险,他们一次次派人探索丰都城,物资没拿到多少,却折损了很多进化者,亏本的买卖没人愿意干,因此楼兰方面才逐渐缩减风云岛市集的人力物力等资源投入。
“浩哥怎么说的?”陈征问道。
“他说考虑一下,不过我看,最后咱们肯定也是要走的,真是可惜了这个好地方啊!”
子童这时想到的却是另外一件事,她咯咯笑道:“要是风云岛市集不在了,陈征的营养餐去哪里买呀?”
这次回来,方浩还买了一些营养餐,专门带回来给陈征吃,一袋营养餐价格为两个晶核,价格可不低。
陈征被子童提起伤心事,心思立马便转移了,再也不替市集操心,开始操心自己这一个月该怎么熬过去。
子童故意逗他:“幸好现在只有烤肉吃,要是浩哥拿出来方便面,火腿肠什么的,那你可就亏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