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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是由若干个片段组成的,生活本身是没有什么规律可循的——因为这些生活片段分别属于不同的人,发生在不同的时间段里面,所以,即使有规律可循,只要其中某一个片段丢失了,所有片段都散开了。无论同志们的调查怎么细致入微,只要少一个环节,就连不到一块了。
“在你住进157号的同时,一个姓马的外地人也住进了157号。听说姓马的老婆非常漂亮,你难道没有一点印象吗?”
“我一点印象都没有,我住进去的时候,东厢房好像没有人住,晚上,我回去的时候,一般都是在七点钟左右,如果有人住的话,灯应该亮着。十几天以后,屋子里面的灯倒是亮的,但房门都关着;第二天早上,我出门的时候,他们还没有起床呢?那个男的,我见过两次面,一次是晚上,我回来的时候,他在我前面进的院门,他没有跟我说话,我这人平时就不善交际,所以,也没有和他打招呼。另一次是早晨,我出门的时候,他站在院子里面刷牙。至于他老婆,我只见过一次——但我看到的只是她的背影,那个女人个头比较高,头发很长很黑,穿着非常讲究。”
第四个询问的对象是汪钟奎——这是最后一个询问对象。
汪钟奎,年龄:今年55岁左右;1989年11月——1990年3月,租住东边南厢房;工作:在白下区烟酒公司站柜台。
汪钟奎提供了两个情况:
第一个情况:在他租住157号期间,157号只有他和老婆孩子——一家三口人,另外三间厢房的门一直锁着,由于另外三间厢房的门锁着,所以,汪钟奎将过道变成了自己家的客厅,花一间房子的钱,住了两间房子,这是得到车仁贵同意的,双方说好,如果其它房子有人住的话,客厅就要与他人公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