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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6 章 Chapter 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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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个人都有自己注定要走的方向,在分岔口前,直觉将化作明晰的锋鞘,破开迷茫,引领人做出无悔的抉择。

叶淼觉得,比起成为她父亲那样的人,她还是更喜欢自由自在的生活。

不过,想法是一回事,怎么做又是另一回事。虽已萌生退意,她也没想过就此不管不顾,一走了之——尽管贝利尔说过她完全可以把麻烦事交给他来处理,但叶淼自问已经与克里斯蒂安家产生了联系。即使那不是她主动开的头,在结束时,她还是认为自己有必要亲自出现,才算是有始有终。

当然,如果真的有解决不了的麻烦,她还是会回来求助贝利尔的。

贝利尔听完她的决定,倒没有很意外,微微一挑眉:“想好了?”

从私心上说,他希望她能更加依赖自己。但他明白这不现实——她早已被成长的经历锻炼得无比坚韧,从不是需要被小心翼翼地呵护着的孱弱菟丝花。既然她希望自己来解决,那就放她自由发挥吧。

反正,不论结果如何,都有他在后面兜着。

“想好了。”叶淼挠了挠头:“其实还有一个原因。我觉得由血族来插手人类的事不合适,会让人觉得……你的手伸太长了,也会破坏血族和猎人之间互不干涉的潜规则。”

“真体贴啊。”贝利尔笑了笑,调侃道:“不过你多虑了。若你刚才点头说交给我办,我是打算直接以你未婚夫的身份与克里斯蒂安家交涉的,这就不算多管闲事了吧。”

叶淼:“……”感觉一来二往,他们的事就这么说定了。

为什么她会突然有了一种自己在不知不觉中被诱上了贼船的感觉?叶淼轻咳一声:“你这么说,不会火上浇油吗?”

“听说过西班牙的怀亚特猎人家族吗?上一任家主的另一半就是血族。在当时,他的婚姻遭到很多非议,所以,举办婚礼不久后,他就被迫下了台,带着妻子离开了家族。你看,猎人和吸血鬼结合的现象虽然少见,但并不是不存在的。”贝利尔抿了口温水,瞥向叶淼:“所以,一旦你回去摊牌了,可就没有退路了。猎人家族的元老大多古板守旧,他们绝不会允许一个有‘污点’的人担任家主。”

叶淼不甚在意地点了点头,心想这样岂不是更合她心意。她这段时间都待在吸血鬼的古堡里,与贝利尔关系密切不言而喻。家族的长老越是反对她留下,就越是在推动她离开克里斯蒂安家。双方的出发点不同,目的却不谋而合。就算安德鲁坚持把她留下,短期内也很难把她往上推了。

翌日,在格尔特的护送下,叶淼回到了托伦斯塔。在路上,她一直在心里演练一会儿要说的话,结果回到大宅才发现,事态的发展方向超出了预想。

原来,克里斯蒂安家急召她回来,不止为了她和贝利尔的事,还因为几天前出现的一个不速之客。

当时,托伦斯塔杀人案的余波尚在,家族的几个派系正为如何处理叛徒苏佩里拉扯,一团忙碌之际,忽然有仆人来报,说一个脏兮兮的孩子敲开了宅门,自称是安德鲁的儿子。

这起突发事件登时惊到了无数人,不过,想想安德鲁的为人,又觉得这是他干得出来的事——安德鲁年轻时不光与很多女人不清不楚,还短暂地包养过几任情妇。

虽说为免留下麻烦,他从来都很小心,不会让她们怀上孩子,但是百密也有一疏。这个找上门来的孩子的生母,是安德鲁的其中一任情妇。在分手时,安德鲁给了她一笔钱,却不知道她当时已经怀孕了。

孩子的手里不仅有信物——安德鲁笔迹的信件、饰物,还长得与生父格外相似,简直是一个模子里刻出来的,说不是安德鲁的儿子都没人信。

丈夫的私生子女接二连三地出现,一次又一次地挑战着安德鲁夫人的忍耐力。因为这个事由,家中现在乌烟瘴气的。安德鲁干脆一连几天都早出晚归。逮不到丈夫的安德鲁夫人气不过,便把怒气撒到了那倒霉的孩子身上。众人一方面可怜这孩子,一方面也不敢插手——安德鲁不在家时,他的夫人便是地位最高的人,护着那孩子就是当面和她作对。故而,乔治管家只好催促叶淼尽快回来,希望这样可以让事态不再僵持下去。

叶淼回家后,在庭院里第一次见到了自己同父异母的弟弟——一个名叫查尔斯的十二岁男孩。

这孩子不安地站在了乔治管家身后,五官俨然是安德鲁的缩小版。稚嫩的侧颊上,被安德鲁夫人的长指甲抓出来的伤痕还没消退,花脸猫一样,又好笑又可怜。

叶淼简单了解情况后,叹了一声,搭着陌生的弟弟的肩膀,到书房里和安德鲁谈了很长一段时间。

厚重的木门将一切声音都关在了里面,没人知道他们谈出了什么结果。

其实,自从查尔斯出现,一些人嘴上不说,心里都有点儿看好戏的意思——原本稳操胜券的叶淼不再是唯一的家族继承人,这对姐弟未来争夺权力的戏码一定会很精彩,也不知道谁的赢面更大。

让他们始料未及的是,书房一谈后,这对陌生的姐弟的关系既没有剑拔弩张,也没有冷漠相对,反而处得挺和睦的。有人还不止一次见过乔治管家、叶淼与查尔斯一边轻松地聊着天,一边步出练枪场地的情景。

与此同时,克里斯蒂安家的规矩似乎悄悄对叶淼失效了。她不必再每晚都住在家里,也不用每周都无休止地学习,比以前自由了很多。

有时候,与查尔斯练完枪,她会换一身干爽的衣服才离开。更换衣物间隙,递送衣物的女仆偶尔会瞥见大小姐的脖子上有牙印——一血族噬咬过的痕迹。

贴身女仆联想到大小姐身上的传闻,有点儿脸红。不过她们也不敢乱嚼舌根,所以,关于痕迹的秘密没有流传出去。不过,大小姐消失的时候到底会去哪里,她们也心中有数了。

这样的日子持续了三个多月,查尔斯总算在克里斯蒂安家站稳了脚跟,也在潜移默化中得到了认可。一直千方百计要赶走丈夫私生子的安德鲁夫人终于败下了阵来,不得不接受了现实。

叶淼心里其实有点儿同情这个女人,然而解铃还须系铃人,有些事不是她能管的,也不是她改变得了的。

与此同时,叶淼也正式宣布自己即将离开克里斯蒂安家。一直雾里看花的众人这才恍然大悟——原来她一开始就没有争夺继承人位置的意图。

书房详谈的那晚,叶淼向被妻子闹得焦头烂额的安德鲁提出,她可以帮助他看护查尔斯,帮助初来乍到的弟弟适应这个家,并将自己所学到的经验知识都教给弟弟,如此便算是全了克里斯蒂安家这段时间以来对她的教导和照顾。这么做的要求是,她希望可以和平脱离克里斯蒂安家族。

当时想出这个办法后,叶淼还有点儿不放心,跑去征求了贝利尔的意见。

经过这段时间的休养,贝利尔已从孱弱的少年形态变回了正常的青年形态,心口狰狞的伤口也淡化了很多。他听完后,先是笑眯眯地夸了她一通聪明,夸得叶淼美滋滋的,都有点儿不好意思了。随后,他又指点她修改了一点儿措辞。少许字眼变化,便可以让谈判的过程更有利于她。

若是以前,安德鲁肯定是没那么容易松口让叶淼走的。不过,他现在凭空多出了一个儿子,扶这个儿子上位,显然比扶与血族交往甚密、翅膀硬了的叶淼上位更简单、更无后顾之忧,也不怕被人戳脊梁骨说什么不好听的话。而叶淼主动提出离开家族,未来姐弟相争的潜在危机同时也迎刃而解了。

再说了,那位由始至终没有出过面却一直暗暗在背后为叶淼撑腰的,到底不是普通血族,而是如今权势滔天的密党亲王。就算要分道扬镳,也别闹得太僵。好聚好散,说不定以后还会有用得上这层关系的时候。

精明的安德鲁如此一盘算,就明白了其中的利弊,便很痛快地答应了。从商谈到退场,过程比叶淼预想的要顺利很多。

查尔斯知道她要走时十分失落,毕竟叶淼是这几个月来对他最好的亲人了,弄得叶淼感动之余也生出了一点离别愁绪。直到乔治管家安慰完查尔斯,叶淼也保证以后有机会还会回来和他玩儿,查尔斯才破涕为笑。

傍晚,一辆华贵内敛的漆黑的马车停在了街角,将叶淼接回了古堡里。叶淼看着不断远去的克里斯蒂安家的宅邸,卸下重担、一身轻松之余,还有了一种“就这样尘埃落定了?”的不真实感,一直持续到晚餐结束还没消退。

休息前,她提议出去外面散散步,贝利尔欣然应允。

银色的月下,夜风飒飒,花圃中的红玫瑰盛放得如火如荼,古老的堡垒置身在拂动的红潮波涛之中,美不胜收。叶淼驻足,忽然来了点儿兴趣,想摘几朵回去装饰。

贝利尔眼疾手快地握住了她的手腕,摇头道:“刺太多了,还是我来吧。”

“你太紧张了,我又不是豌豆公主,哪有这么娇弱,摸一摸就会刺破手指啊。”

话虽如此,但叶淼心里还是挺受用的,乖乖收回了手。

贝利尔站在花丛边,轻轻念了句咒语,惊奇的一幕便发生了——红玫瑰无风自动地摇摆了起来,咔擦咔擦地自断了根须,一朵接一朵飘了起来,悬停在了半空中。

叶淼:“?”

接着,它们开始整齐地抖动了起来——从上到下整朵花都在颤抖,茎上的刺连片剥落,仿佛空气里有一把透明的小刀将尖刺都切断了,细小的刺如雨下,落到了土壤里。不到一分钟,原先布满尖刺的茎就变得光秃秃的了。

叶淼:“……”

用魔法真是太狡猾了!

被卸掉了刺后的玫瑰花听话地一朵接着一朵飞到了贝利尔手里。不知他从哪里变出了一条漆黑的长丝带,修长的手指翻飞几下,就将玫瑰花绑成了一束。

刺被拔除后,茎身留下了一个个圆形的横截面,手感依然不平滑,但至少不会扎痛人了。

贝利尔把花束整了整,手指拨弄了一下花瓣,转手递给了她,笑着说:“玫瑰被施加了魔法,只要我不解除,它们就一直不会枯萎。”

这么神奇?叶淼好奇地低头闻了闻馥郁的花香:“那岂不是等于定格住了它们的生命?”

“不错。不过魔法并不是万能的,只能让外表维持鲜活。若是留存时间太长,花香就会消失。等魔法解除的那一秒,这些花可能会立即风化。”

“这个魔法好厉害啊。”叶淼心里一动,脱口道:“那个,我以后变老了,你也可以这样定格住我的时间吗?”

贝利尔怔了怔,沉默了一下,才道:“不可以。这个魔法不能用在人类身上。因为定格的那一瞬间,实际的生命就停止了,你看到的美丽只是假象。”

叶淼“哦”了一声。细想来,这个魔法和吸血鬼的初拥仪式十分相似——他们可以永恒存在,却再也不会拥有心跳、味觉和体温,已经失去了实际的生命,是活人与僵尸之间的异类。贝利尔算是其中的特殊例子。

贝利尔深深地看着她:“害怕变老吗?”

叶淼用指腹碾了碾花瓣,轻快地说:“我有你,有什么好害怕的。你把我变成吸血鬼,我不就不会变老了么?”

贝利尔一愣,缓缓收起了玩笑的神色,神色是前所未有的认真和迟疑:“你……愿意吗?”

很多人类接近血族,想获得的最终极奖赏,便是永恒的生命。为了永生,他们愿意忍受漫长的黑暗和孤独。但叶淼一开始和他相识是不得已而为之,后来,也没有表现出对这方面的贪婪或是渴求。

他自然希望她可以长生不老。可若她不愿意成为血族,不到无路可走时,他都不会勉强她。

事实上,近段时间,他已经在暗中寻找能延长人类寿命的魔法,只可惜,有关的记载都与黑魔法有关,或多或少都会对施法者和承受者的身体造成损害。

他的父亲是纯粹的神族,当年也逃不过被黑魔法反噬的命运。故而,在找到十全十美的办法前,贝利尔根本不敢轻举妄动,也不敢说出来,以免让她希望落空。

没想到在这个时刻,她会主动提出变成血族。

叶淼耸耸肩:“其实,我是无所谓长寿不长寿的。如果长生不老却要过痛苦孤独的生活,那还不如过短暂又快活的一生。可是,我们已经在一起了,我觉得,我要对你负责任。”

贝利尔微微一滞,眼睛一眨不眨地看着她。

“假设我能活到八十岁,那么,你能见到我的时间,就只剩下六十年多一点儿。六十年太短暂了,还没有你的一次沉睡长。对于我来说,这一生一定会很幸福,可以没有遗憾地过完。但对于被留下的一方来说就不是那么回事了。在我彻底消失后,你一定会很痛苦的吧。”叶淼仰头看他,微微提了提嘴角,话语中却隐含了一丝坚定和认真:“虽然说,人是管不了自己死后的事的,可我觉得,我有责任要去考虑身后的事。既然决定在一起了,我就要一直对你的幸福负责啊。”

贝利尔听着听着,红眸深处似乎闪过了一丝几不可闻的水光。他低低地“嗯”了一声,揽紧了她的腰。

不想让气氛这么伤感,叶淼捏了捏他的手臂,故作苦恼地说:“唉,其实想想,变成吸血鬼后,虽然可以永远年轻,可也代表着今后不能见到阳光,再美味的东西也尝不出味道,还要靠喝血为生。我不知道我能不能习惯血的味道,所以,还是让我作为人类多逍遥几年吧,趁还有味觉时多吃一点。”

她的烦忧竟然都和食物有关,贝利尔不知想到了什么,眉头一松,嘴角微扬:“好。”

——若是让几年过后被初拥了的叶淼回到今天,她一定会觉得纠结这些事情的自己非常好笑。

与贝利尔坠入爱河数年后,双方俨然化作一体。她不愿意以年华变老的方式与他分开。给了他一个家,却又让他回到孤独中,未免太过残忍。

为此,付出不能见阳光、失去味觉的代价来获得永生,好像也不是那么难以接受的事了。

众所周知,被血族初拥的人类可以变成吸血鬼。所谓初拥,指的是吸血鬼先吸人类的血,再喂那个人类喝下自己的血,仪式就完成了。这会为血族增加新的成员,也算是繁衍的一种,所以不可轻率决定,必须经过亲王批准才可进行。否则那名人类即使变成了血族,也不会得到承认与接纳,只能成为血族中的贱民。这样无论去到哪座城市,都很难混下去。

有时候,一些重病将死的人类为了活命,会打起歪主意,四处寻找血族初拥自己。正常血族基本不会搭理这种请求,毕竟,临终前的人类的血太难喝了,跟潲水差不多。血族也没有饥不择食到那个地步,他们也是有追求的。会应约的,基本都是一些一言难尽的低等血族。被他们初拥,很容易会染上难愈的疫病,非但不能延长寿命,还会提早死亡。

不过,和贝利尔在一起,这些后遗症是不可能出现的。

初拥的仪式结束后,恍若过了一个世纪,叶淼才在爱人的怀抱里缓缓苏醒。浑身的肌肉酸酸胀胀的,仿佛被捣碎重组过,乏力得很。

她半睁着眼睛,望见金色的朝阳穿过玻璃窗,照在了地毯上,将她的嘴唇和眼皮都晒得暖烘烘的……

等等,太阳?

叶淼:“……?”

傻愣愣地晒了一会儿太阳,她的脑壳倏地一嗡,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似乎一直以来都误会了什么。

——人类化身为血族后的力量和特质,几乎完全取决于初拥自己的血族的力量,作为人类时的身体素质的影响力反而很微不足道。

譬如,被日行者初拥的人类,因为是依靠二分之一的血族血统来异变的,血液浓度不足,故而,他们只能继承血族最基本的特质——永生,却不会比人类时期强悍太多,也无法获得纯血的血族那过人的五感、速度、力气。

初拥只有一次机会,一锤定音。那么,自然是找一个地位高、力量强的纯血统血族来初拥自己才划算,才不至于浪费这个机会。故而,日行者初拥人类的情况很罕见。也因此,很少有人知道,“不怕阳光”这样的特性也是可以通过初拥来传递的——只是不一定成功,也会有失败的概率。

普通的日行者都有遗传概率,半神血统的贝利尔就不遑多让。失败率在他这儿可以忽略不算。所以,叶淼即使化成了吸血鬼,也不会畏惧阳光、不会丧失味觉。没有付出什么代价,就获得了永恒的寿命。

叶淼:“……”

这惊喜简直可以媲美中大奖了。但是不知道为什么,她有种自己被摆了一道的感觉……好想咬贝利尔一口啊,有这种好事为什么不早点告诉她!

面对她的瞪视,贝利尔吻了吻她的额头和嘴唇,表情很是无辜:“我不是故意瞒你的,好吧,我承认,我喜欢看你为了我努力克服一切的样子。但主要是因为有可能无法继承。万一提前说了又没成功,你一定会很失望的。你看现在,不提前告诉你,然后突然收到惊喜的感觉是不是很好?”

暂时周身酸软、有气无力的叶淼毫无杀伤力地说:“……你给我等着。”

贝利尔笑得非常欠揍:“好呀,我等着。”

……

岁月宛如指间的流沙,转瞬即逝。

对傲立在轮回之外的血族而言,人间百年沧桑变幻,不过是一眨眼的事。

20XX年冬天,中国R城。

夜幕降临,喧嚣的城市披上了一层朦胧神秘的暗纱。R城东区坐拥着最繁华的商业街和四座大型购物广场,附近还有好几所学校。到了夜里九、十点钟,这一带仍是明亮如昼,人流如梭。

而在仅隔了数百米远,广场的灯光照不到的地方,又是另一番风景。

夜店一条街灯红酒绿,音乐吵杂,霓虹灯的光芒一闪一闪,映照在了肮脏的下水道积水上。某家夜店后门的窄巷口前,一个流里流气、贼眉鼠眼、鬓角染了一撮绿毛的男人正倚在墙上,一边吞云吐雾,一边用放肆的目光打量街上的人。

此人是常年混迹于夜店一条街的小混混,只要有钱收,就没什么偷鸡摸狗的事儿是他不敢干的。一个小时前,他在夜店后门抽烟时,碰到了一个将自己裹得严严实实的男人——似乎是夜店里的客人。对方塞了一叠钞票给他,让他出去弄一个年轻的女孩过来。

的确有这种爱找刺激的客人,有现成的妞不去搭讪,偏要造孽,去染指那些单纯的学生,美名其曰“尝鲜”。在黑市里流通的“听话水”,便是因此产生的东西。

绿毛这人向来没啥道德观念。虽说那客人包得密不透风,不知道是猫是狗,可是他出手那么大方,绿毛又岂有和钱过不去的道理。

夜晚十点钟,一个戴着细框眼镜的女孩背着书包走近了巷子,看身上的校服,估计是附近的一所重点中学的学生下晚自习,想绕近路回家。

女孩塞着耳机兀自走路,轻快的音乐声掩盖了逐步靠近的危险。突然,黑暗中伸出了一只手,粗鲁地捂住了她的嘴巴,飞快将她拖进了狭窄的巷子里。全程不到五秒钟,压根儿没人察觉到这个监控死角里正有罪恶在上演。

巷子里堆满了装修的杂物,有点难走。女孩惊骇地尖叫,疯狂挣扎,头却在这时被重重一打,晕了。

绿毛咧开了一个得逞的笑容,将她扛到了后门的一个大箱子上。女孩头靠着墙,一动不动。

绿毛抹了把汗,正准备回夜店里把那客人喊出来“收货”,便听见了后方的黑暗处传来了一个嘶哑的声音:“搞定了?”

绿毛被这冷不丁响起的声音吓了一跳,回头看到是那客人,才松了口气,心里嘀咕这人走路怎么没有声音:“喏,这个。”

一抹瘦削的影子从围墙处矮了下去。那人宛如黑夜里的一抹幽灵,缓慢飘近。

他比绿毛还高一个头,很像外国大汉的身高。在他逼近时,不知为何,绿毛打了个颤,感受到了一丝让人不太舒服的气息,皮肤起了一片鸡皮疙瘩——就像动物看见了可怕的天敌时的反应。

他不敢调侃什么,揣着口袋里的钱,溜之大吉了。

绿毛走后,巷子空了下来。这蒙面人抬起手,缓缓摘下了自己的口罩和帽子,露出了一张惊悚得可以直接去拍恐怖电影的脸庞。

惨白得过分的肤色,右侧颧骨下的脸颊仿佛被什么厉害的武器打伤过,大半块肉已经消失,能看见里面白森森的骨头,眼皮有烧焦的痕迹,暴突的眼珠在眼眶里转动,摇摇欲坠。

若是绿毛走晚一步,恐怕自诩胆大的他也会被活活吓晕过去。

没有人类可以在重伤至此的情况下还四处走动。这个蒙面人也根本不是什么“找刺激”的客人,而是一个因为犯了杀人罪而被追杀的吸血鬼。侥幸逃脱后,他逃进了中国,如过街老鼠一样在R市东躲西藏。

若是脱掉他的衣服,就会发现除了脸部,这家伙的身体上也有几个很深的血洞。这些被特殊武器弄出来的伤口让他越来越虚弱,必须通过大量吸食血液才能迅速愈合。在各年龄层的猎物中,年轻女孩的血液是最有用的。可他现在的模样不适合出去找猎物,而且中国的电子监控遍及各处,他很容易会暴露在猎人的视线里。这就是他让绿毛代为寻找猎物的原因。

无辜的女孩仍旧不省人事,未曾猜到自己马上就要变成一具干尸。吸血鬼贪婪地捧住了她的头,咧开腥臭的大嘴,发黄的獠牙延伸至最长,面部裸露的肌肉在颤抖。就在准备下嘴的时刻,暗巷的尽头忽然传来了一声冷冷的呵斥:“放开她!”

吸血鬼眯起眼睛,转头看过去,只见巷口前站着一个二十出头,面容清丽的东方女孩。

几乎是瞬间,吸血鬼便意识到了她身上不同寻常的奇特气息。

这个女孩似乎不是人类,而是他的同族——且是高阶了不知道多少倍的血族。

血族内部有根深蒂固的等级制度,低级者会不自觉服从、敬畏高等血族。而且高等血族本身力量强大,普通血族难以和他们抗衡。吸血鬼的心里闪过一丝惧意,蓦地扔下了手里的累赘,往巷子的另一边的出口掠去。

说那迟那时快,那边的东方女孩扬手一甩,竟抽出了一条银亮的鞭子,以非人的鬼魅速度朝他奔来,转瞬就来到了跟前,鞭子凌空一甩,啪地打中了他的后背。

夜空中迸发出了璀璨的电光,吸血鬼尖利地哀嚎了一声,瞬间就被鞭子卷住了身体,挣脱不了了。

这个女孩,不用多说,便是叶淼了。

中国境内不可携枪,否则,很多地方的安检都无法通过。好在,随着时代发展,对付吸血鬼的武器已经越来越多样化了。她手上的这条施加了魔法的淬银的鞭子就是其中之一。

另一边厢,走远了的绿毛并不知道巷子里发生的事。他一边美滋滋地低头数钱,一边往前走。快十一点钟,在远离商业区的大街上,已经没什么行人了。经过一处偏僻的转角,绿毛余光忽然看见前方的小公园里,一个秋千架下,孤零零地坐着一个小男孩。

绿毛男躲在远处观察了一会儿,确认这孩子没有家长在身边,而这四周又是出了名的监控死角,便露出了一个猥琐的笑容。

这肥羊要来,真是挡也挡不住。绿毛想起自己认识一个道上的哥们,特别喜欢玩儿这种小男孩。若是把这小孩转手介绍给他,就又能赚一笔钱了。

绿毛把钞票往口袋里一塞,笑嘻嘻地走了过去搭讪道:“小朋友,怎么一个人在这里玩呀,你妈妈呢?”

男孩一顿,慢慢地抬起了下颌,露出一双又圆又大的眼珠,稚气道:“我迷路了。”

不知道是不是光线问题,他的眼珠,似乎不是纯粹的黑,隐隐流动着玛瑙的暗红光辉,轮廓带着混血儿独有的精致和深邃,比小姑娘还漂亮。

绿毛竟被惊艳了一把。哎哟,这小孩长得可真好看。他搓了搓手,嘿嘿笑了起来:“这么可怜啊,不如哥哥带你去找警察叔叔吧。”

男孩从秋千上跳了下来,点点头:“好,谢谢叔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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