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修在兜里装了一把瓜子,一边走一边嗑,这边兜里装瓜子,那边兜里装瓜子皮,还是挺知道保护环境的。
“你这嗑瓜子的姿势挺专业的啊,跟动物园里的猴似的,很熟练。”叶肖瑾走在季修后面,一路上也不用抬头看他走哪去了,就跟着磕瓜子的声音走就行了。
“有你这么说话的嘛,动物园里有我这么帅的猴?你不懂,这把瓜子可是具有战略意义的,等会见了老乡,先掏出一把瓜子再打听事,这才叫有诚意。”可是这一把具有战略意义的瓜子都快被他自己嗑完了。
两个人转悠了一上午,也没得到什么有效的结论,就是注意到了一件比较奇怪的事,有好几户人家都在门前挂了一把风干了的向日葵,向日葵盘里的瓜子也保存得好好得,虽然已经风干,花瓣颜色却还是鲜艳的。
按说这个地区并不盛产向日葵,穷乡僻壤的地方,一般人家不会买来向日葵不为了吃里面的瓜子,只为了挂门口好看的。季修和叶肖瑾尝试和挂着向日葵的人家交流,这些人和普通村民也没有什么两样,问他们为什么挂向日葵,只说家里人喜欢,挂着好看。
两个人在村里闲逛了一天,只有这一星半点得收获,季修和叶肖瑾都看得挺开的,广撒网这种策略,需要的就是耐心,最重要的是运气。
村里没有饭馆,甚至连个做小吃的摊位都没有,本来就决定下午进山的两个人干脆不再寻找人家吃饭,自己找了个离村庄不远的空地升起火堆简单吃了些自带的方便食品。
“只不过是一年半载得没出来,现在一出来就觉得自己老了,怎么有点不习惯这餐风露宿的生活了呢。”季修吃饱了正背靠着一块大石头,叼着不知道从哪揪来的草茎,闲磕牙。
叶肖瑾等季修吃完才开始吃,他这几年经常出来执行任务,早已经习惯了这种生活状态,倒是季修,安乐窝里待惯了,皮肉好似都比以往细嫩了。
“好在现在能出来的人比以前多了,你也不用那么辛苦,能在组里待着就待着吧。”叶肖瑾背对着季修,喝了一口压缩饼干泡成的粥,嘴巴里鼓鼓囊囊得跟季修闲聊。
其实在叶肖瑾看来,季修一点都不像这么多年腥风血雨得糙汉子,不仅长得像个娇生惯养得富家公子,一身的细皮白肉,怎么晒都不黑,不跟行动组的那一群贫蛋在一起的时候,行事作派也堪堪算得上是温言细语。
古人曾经说过,“情人眼里出西施”,这句话放在叶肖瑾身上是再合适不过了。也就是他把这么个混不吝看得跟朵娇花似的,风吹不得、雨打不得。
“以前老蒋在街上捡到了我,把我带回去接了他的班,我这眼看就干不动了,上哪也白捡一个大儿子去啊。要是你跟谢沛岁数还能小点,小个二十来岁,最好不过了,可惜啊。”
“我一共也才二十来岁,就被寄予厚望,再小个二十来岁,你是想让我小到娘胎里去,最好一出生就能叫你拣着了,对吧。”叶肖瑾嘬着牙花子,恨恨得说,季修这是想把他当儿子啊。
季修听了他的话,脑补了一下小肉团子一样大小的叶肖瑾,再想想他将由自己亲手养大,想养成什么样就养成什么样,也是极好啊!这么想着,季修就理解了组里包括王优美在内的一群腐女们偏爱养成系小说的原因。
不过,现在叶肖瑾也总算没辜负他,未经自己雕琢,也长成了自己颇待见的样子。
季修脑补的时候,脸上不自觉得带上了那么点“淫荡”的笑容,看得叶肖瑾牙花子更痒痒了,这货不一定在意淫什么呢。亏自己刚才还觉得他腹有诗书气自华,明明就是一肚子的坏水。
吃完饭叶肖瑾收拾残局,季修还靠在那块大石头上,漫无目的得胡思乱想。突然之间,两个人都感觉到不对了,叶肖瑾本来背对着季修,他迅速转身像季修扑过去。季修也像提前就知道了他的动作,抓起身边的两个背包接过叶肖瑾扑过来的身体,借着叶肖瑾的一扑之力,两个人一起翻到了大石头后面。
两人的身体还没落地,便有加了消声器的枪声传了过来,子弹刚好打到季修一直背靠着的那块石头上,两个人不管是谁稍慢了一步都避免不了中弹的结果。叶肖瑾迅速从腰间掏出进山以后就随身携带的手枪,季修的枪放在背包里,比叶肖瑾慢了一步。
叶肖瑾没有探出头去,只是伸出手估摸着往子弹来的方向开了几枪,弹药不多,也不敢浪费。他俩只是为了防御大型猛兽而带上了手枪,射程太近,实在不怎么适合丛林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