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章 校园风景
2016-05-08 作者: 如朕
第三十章 校园风景
在天山云宫学习的时候,杜甫曾经说过一句话:只有你拥有了多大的实力,才能拥有多大的财富,否则财富不是财富,而是致命的祸根。
洛兰的父亲也是如此,按洛兰的说法,家族之中并没有多少武力,只有一个小武士团作为护卫。
事实上,很多武士团就是由商团组建的。
商团组建武士团,一方面是增加自己的实力,保护商团的利益,另一方面就是打击别的商团。
越是庞大的商团,他的武力也会越强。
很多武士团发展到一定的程度,就不会想着单纯的靠完成任务来挣钱了,也会去做商团。
然而,商团建立一个武士团是容易的,可以用钱去招收武士,而且商团本身就会有着很多的护卫,只是转变一下身份就可以了。
武士团做一个商团不是那么容易的。
别以为做生意是一件很容易的事。它需要金钱、人脉、人才三者合一。
这个时候,一些有野心的武士团往往等不及从头开始建商团,而是用到类似洛兰家族遭遇的方法,来强取豪夺他人的商团,变为自己的。
这样,一是节省了时间,二是更快的产生利益。
当然缺点也会有,这种方法总会被有心人察觉,自然会坏了武士团的名声,如果做的太过分的话,会遭遇到抵制。
虽然说,扬州城有着很多的法规,但法规多数都是有漏洞的。
法规的意义就在于公平,但就像前面说过的,弱肉强食就是最大的公平。
云凌想到这里,嘴角却浮起了一丝微笑。弱肉强食,那就看谁弱谁强了。他突然觉得这是一个机会。
他问:“洛兰,你家族的财产估算能有多少钱,现在谁在掌管?”
洛兰叹息道:“家族到底有多少钱,我也不清楚,估算也有个五亿金币左右。不过,这些都是商铺和庄园的价值,现金只有几百万吧。现在,这些商铺都让那个女人掌管着,但她无法变卖,所以要我签财产托管授权书。”
云凌却有些奇怪的问:“难道在扬州城,很重视法规吗?”
在他的印象中,既然强取豪夺,又何必在乎所谓法规。
沈傲笑说:“扬州是商业为主的城市,最重视的就是契约精神。”
“我身上只有以前父亲给我的生活费。”洛兰苦笑了一下,说:“以前,我想着一到成年了,就和父亲脱离关系,所以就把他给的生活费节省下来,准备自力更生。现在才发现,原来父亲故意给我很多的生活费,他早就料到会有这么一天。”
一个家族很有钱的贵族小姐,一下子变成丧家之犬,失落是难免的。
云凌望着神情凄然的洛兰,眼里划过一抹难于觉察的同情。他宽慰道:“胖子说的没错,在学院里还是比较安全的,我们还可以帮你。”
“谢谢大哥、二哥。”
洛兰感动的说:“其实我知道,就凭我一个还没长大的女孩,拥有这么多财富也不安全,但我就不甘心把这些财产给了那个女人。”
云凌问:“洛兰,你知道那个女人到底是什么身份?”
洛兰道:“那个女人叫李安娜,是铁血武士团团长李云龙的义女。你们帮我,她会恼怒你们多管闲事的,一定会报复你们的。”
“如果我们怕事,刚才就懒得管你。”
胖子一副大气凌然的样子,当然不会说,先前看她是美女,才没有考虑那么多。
他发出一阵爽朗的笑声,小眼睛眯的更细了,却摆出唯恐天下唯我其谁的态势:“大哥已经把对方打得哈巴狗一样,想撇清已经不太可能,倒不如跟你共同面对,把家产夺过来。到时候,你可要好好的感谢我们。”
洛兰用力的点点头,道:“到时候,所有的财产都是我们三个的。”
云凌淡淡一笑,说:“如果帮你就要你的财产,那么和铁血武士团有什么区别?”
因为担心铁血武士团的武士找来,三人还是很快的吃好,一路同行回到学院。进入学院,洛兰明显轻松很多,临分别前相互给了宿舍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