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封建社会,到了明清时代就发展到顶峰了。从制度上讲,明清两代的朝廷对于人民的控制水平,是相当高的。
可是,即便如此,因为生产力水平的限制,科学技术的落后,明清两代的政权最多也只能配置到县一级。实际上,直到民国时代,把持中国基层社会,那无数个乡村的主要权力的,仍旧是地主豪强。只不过,因为上层的统治者大多出身于这些地主豪强,使得有上层支持的地主豪强势力膨胀的非常严重,让他们在基层社会里拥有着巨大的势力。
不过,如果脱开那些有着上层支持的地主豪强的话,只是说单纯的中国农村的权力结构的话。用一句毛老人家的名言就可以说的清清楚楚,那就是,“枪杆子里面出政权”。
实际上,就是在现代中国,在农村中,人口多,兄弟多,势力大的人家,在村子里说话就是好使的。在农村的土地流转,在机动土地的使用上,仍旧遵循的谁的拳头大,谁得到的利益就多,谁的势力大,谁说话就好使的原始法则。
乡镇政府在面对乡村里的矛盾的时候,讲究的仍旧是一个“一切以稳定为重”的,民不举官不究,民举了,官还要压的政策。
只不过,在国家工业化的过程中,工业不断的反哺和消解农业。农业、农村和农民已经变得不再重要,不再是能够涉及到国家的生死存亡的重要阶层了。
在这种情况下,王书辉在荆州地区,给佃农分土地,招揽各处土豪劣绅手下农奴的行为,虽然严重的损害了荆州地区地主豪强们的利益。从本质上说,是对封建土地制度,是对地主阶级存在的根基进行了直接的挑衅。
但是,因为王书辉郡王女婿,郡主仪宾的身份,因为王书辉的做法虽然出格,但是仍然没有公然造反,在掠夺土地上的方法上,采用的是大家全都遵循的潜规则。这就让苗伟常和包慧赞这样的在职官员们比较挠头了。
苗伟常和包慧赞都知道,对于王书辉这样的,在皇帝那里有印象,和南京守备太监有关系的宗亲贵胄,直接扣个造反的罪名派兵抓人,那是绝对行不通的。你没看无论是苗伟常给张天禄派亲兵,还是包慧赞给张天禄派锦衣卫,走的都是暗中的路数。谁也没敢大张旗鼓的打着官方的牌子做事么。
别说王书辉这种有关系有路子的郡王女婿,就是个普通的宗室,那也是和各路藩王都有着亲戚关系的。人家又没杀官,也没攻城。你说人家造反,证据在哪里。人家的藩王亲戚难道会任由你们这些地方官员折腾么。
至于像王书辉这样的上面有人的宗室,你就更不能随便对待了。你有靠山,人家也有靠山。你的靠山是吏部尚书不假,人家的靠山在内廷。一旦你把人给抓了,人家通过关系往天子皇爷那里一递话儿,把事情捅出去。很可能天子皇爷会亲自过问。
天子皇爷很可能就会说了,“这不是给我上供西洋宝镜,西洋水晶器皿的枝江王家的女婿么,怎么回事儿,把奏折拿来我看看。”
一旦皇帝要看奏折,内廷里受过王书辉好处的公公们,甚至都不用偏帮枝江王那边。只要他们据实给皇帝答话的话,那么,一个州府的卫所指挥使,一个地方的锦衣卫千户,居然在没有上级命令,没有朝廷旨意的情况下,敢把一个藩王的女婿,万历天子亲封的郡主仪宾,在完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给抓起来了。
别说是你们这样两个吏部尚书的家奴之流的人物了。就是阁老的亲儿子,也逃不掉天子皇爷的惩治。
所以说,大家现能够做的,还是像王书辉那样,按照规矩走。这个规矩是什么呢,就是大家都不走官方的路子,凭着各自的势力行事。你的拳头大,你说话就好使。你能调用的人手多,你的地盘就占的多。你要是有能耐,也大可像王书辉灭杀马松华,火烧张天禄那样,直接把人给灭了。
说起来,在大明朝的乡间,地主豪强们,大部分走的还是这个路数。当然了,那些藩王啊、勋贵啊、部院高官啊,人家不会弄血的呼啦的,打的头破血流的。用现代人的话讲,人家是体制内的人物。大明朝的法理规矩,就是围绕着人家制定的。他们可是由国家作为打手,给他们撑腰。
可是普通的地主士绅们,走的就是基本路线了。这才有了大明朝的乡村里,到处是乡绅们建立的堡垒式建筑。每家每户蓄养家丁,暗中招揽人手的情况发生。甚至于一些胆子大的地主豪强们,直接培养人手,伪装成土匪山贼。或者势力小些的,就直接和那些正牌子的土匪山贼暗中勾结的。
实际上,被王书辉屠灭满门的马松华家,就是大明朝最为标准的乡间豪绅的形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