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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七十二章,英雄救美的桥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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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微笑》!”

“还有《离歌》”

两位女孩儿显然都不是那种小心眼之人,刚才那样,只不过是小小的发一下牢骚罢了。

“这两个歌好听吗?”

周霖的面色有些古怪,到底是这个世界太小了,还是这两首歌太红了呢?居然随便碰到的人,竟然就是在听这两首歌。

“好听,当然好听了,周霖学长,你可别说你没听过这两首歌哦,这样的话,我们可是会鄙视你的,还是深深的那种。”

林潇潇好像突然爱上了“学长”这么一个称呼,又对周霖抢白了一句,而宋晓月也是配合的给了周霖一个很特别的眼神。

“我当然听过了,不过我就是想知道,在你们女孩子心里,觉得哪首歌更好听一些呢?”

周霖试探性的问了一句,这两首歌,算是都出自他手,尤其是《离歌》,还是他亲自演唱的,他倒不是非要跟詹文婷分出一个高低来,主要是喜欢这种将他们两个联系在一起的感觉。

“我比较喜欢《你的微笑》,因为这首歌听起来很甜蜜,至于《离歌》,虽然也很好听,但是我不太喜欢那种心碎的感觉。”

林潇潇翘起小嘴说了一句,对于女孩子,尤其是还对恋爱充满憧憬的女孩子来说,肯定是觉得《你的微笑》更喜欢一些。

“没错,不过《离歌》也唱的挺好的,尤其是那些高音,我超喜欢的。”

宋晓月虽然也赞同好闺蜜的观点,但是她也同样有自己的不同看法。

“呵呵,要不等到了昆城之后,我们一起去唱K吧!”

年轻人最爱热闹了,而这次林潇潇和宋晓月两人是结伴出来旅游,就是为了见识一下世面,认识一些新朋友,而周霖正好也虽然说不是五汉本地人,但怎么说也是老乡,而且也还在五汉上大学,肯定是最佳的结识对象了。

最重要的一点就是,周霖的长相气质很是符合林潇潇和宋晓月两人的审美观,男人喜欢看美女养眼,女孩子也同样是喜欢看帅哥的。

“没问题,那不如我们到时候住同一间酒店吧!”

周霖也并没有拒绝,反正到了昆城之后,他也并不是立刻就要去苗疆,而是要先在市区打探两天,所以答应这两个可爱女孩儿的这个小小要求,完全不是问题。

“也行,不过你得请我们吃饭。”两个女孩儿都小小的欢呼了一声。

有了这两位美女一直在旁边唧唧喳喳,周霖自然也没有办法写《明朝那些事儿》了,不过玩玩闹闹的,这时光倒真的是打发得挺快的。

……

“哇,这就是昆城了,气候果然很舒服!”

经过了三十五个小时的车程,周霖三人组终于成功抵达了云楠省的省会城市昆城,这里的风景三人是还没怎么看到,但是这气候的确是很宜人,不愧有着“春城”之称,而且从火车站那熙熙攘攘的人群来看,就知道这里的旅游业到底有多么的发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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