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烟,我没有事。你放心吧!噢……”薛血红说着,又口吐鲜血了起来。
“还说没有事呢?你……”云烟刚刚说着话,云来雷一声吆喝便打断了她的话。
“暖暖,还不快点带走小姐。”
“小姐,快走吧!小姐。”暖暖一听,就立即上前拉起了云烟的玉手。
“不要,爹。我不要离开血红,爹。”云烟一边抛开暖暖的手,一边栖身下跪,泪流满面地乞求道。
“冥顽不灵。”云来雷说着,便飞身而起,点住了云烟的穴道。
“你怎么能这样对待自己的女儿。”薛血红直躺在地上,然后开口说道。
“暖暖,快带走小姐。”云来雷便没有回答薛血红的话,而是转过脸去,冷冷地看了暖暖一眼,然后开口说道。
“是。”暖暖说着,就叫下人把云烟抬走了。
“薛庄主,你我水火不容。我的女儿不适合你。”云来雷说着,就想转身离开。
“不知在下怎么与前辈水火不容的?”薛血红在红衣下人的搀扶之下,慢慢地站了起来。
“叫我前辈,我不敢当。”云来雷说着,就飞身而起,消失在天空之中了。
路,长长。天,温柔绵长。霖同,一处富裕之地。这里有“烟花三月,风情万种”之美称。
霖同,有三大势力。一家叫乌龙宫,一家叫琴同宫,一家叫青露宫。这三家的宫主都是太监。三家经营的产业都是红尘风流之业。何谓红尘风流之业,说白了,就是娱乐享乐之业。乌龙宫宫主叫宫小春,此人小气自私,好利好财。琴同宫宫主叫金一连,此人豪气冲天,视财如同粪土。青露宫宫主叫平之行,此人爱财如命,是一个一毛不拔的铁公鸡。
霖同,何谓富裕之地。
天下之大,有几种产业最挣钱。一种是高利高危之业,一种是乞求艺身之业,一种是心术大宗贸易之业。而这三家的红尘之业,刚好就是乞求艺身之业。所以是最挣钱的行业。这种行业虽好,但是却是龙韬所唾弃之业。
世间本来没有邪恶,只是人的**太强了,就出现了乞求艺身之业。
在红尘之业里,许多人都是身不由己。试想一下,谁家的父母亲希望自己的女儿从事该行业呢?当饥饿恶疾充斥穷人的时候,肉身就没有了意义。他们连自己的命都养不活,又怎么能养活自己的儿女呢?所以,他们选择了卖儿卖女。
有时候,活着就是一种希望,一种重获新生的希望。
不要问我从哪里来?不要问我干什么?我只想说,生活不容易。
许多年之后,当龙韬回忆起这段经历时,他久久不能释怀,他在深思,感悟人生有许多无奈。
马声,马蹄,马尾轻轻地摆动。一行人商人出现在霖同几里之外,他们面带白纱,眼睛疲惫不堪,他们骑的马儿也疲惫不堪。路真的好长,他们已经三天三夜没有合上眼睛好好睡一觉了。他们真的太累了,又好像太傻了,累了为何不休息呢?
三天之前,他们处在的地域是中原大地,一片繁华之地。他们不属于那里,他们原来是那里的人,可是,现在不是了。他们在害怕,害怕熊系派,而他们不是别人,正是旗骑派。
“好累啊!少主。”明吾我趴在马背之上,一脸憔悴,小声开口说道。
“少主,你快看啊!木大哥回来了。”一武士开口说道。朝着一武士的手指方向一望,只见不远之处,忽然冒出浓浓滚滚黄烟,冲刺着天空,将飞奔而来的骏马和人包裹在一起,分不清楚是沙尘暴还是浓尘。若不是那武士眼睛茕茕锋利,一定是分辨不出的。
“少主,远方就是霖同城了。”一匹骏马穿过浓尘,如同马踏白云,飞腾而来。骏马之上立着一人——木之边。他头发凌乱,精神饱满,没有一点疲惫之意。
“好吧!我们快点驾马前行吧,少主。”明吾我一听,便马上迸出了精神劲头。
“少主,还有一个问题?城中都是烟花之地。”木之边纵身一坐,坐在马背之上,然后开口说道。
“你的意思是……”龙韬一听,便明白是什么意思,就开口说道。
“对,需要紫姑娘换男装。”木之边开口说道。
“紫孜子,行吗?”龙韬转过脸去,轻轻地开口说道。
“先生,没有问题。”紫孜子开口说道。接着就随手拿起了一套男装,飞身而去换衣服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