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了,他们在维吉亚帝国,没有响马。前文的响马巢穴已经改为强盗巢穴)
而另外一人端起手中的大弩一矢爆出了90+的伤害,一边填装弩矢一边说道:“就是,这丫的太不负责任了。到时候一定要好好的剥削一番,否则对不起咱们兄弟。小天你说是吧?”
被称为小天的那个玩家持着单手剑一剑劈开了强盗扔过来的石头,一边起哄:“没错,没错!一定要把他给吃穷了。”
而后面的两个玩家却摇了摇头,一个在后面打酱油看他们杀强盗,另外一个则是抓起一大把石头在那丢强盗丢着玩,偶尔命中爆出的个位数伤害在前面两人的高伤害面前连屁都不算,不过他倒是扔的不亦乐乎。
“吃穷这种事儿以后再说吧,打完这次副本小天你应该也可以上是十级了吧?我们快点去建公会,明天新玩家就进游戏了,刚好可以大肆招人。”最开始拿弓的玩家,也就是老兵口中的逼神,大众玩家认知中的‘最沉的刹那’,双手连动,在高达372点的熟练度加成下,攻击速度攻击强度都高到了普通高玩望尘莫及的境界。
至于拿弩的则是老兵口中的鸡神‘最美的芳华’,在大师级的弩矢熟练度催生下,填装弩矢的速度就跟普通玩家用弓的速度差不多,而精准度以及攻击强度也高到令人绝望,一抬手就是爆头,绝对没有第二个情况发生。
而那名为‘小天’的玩家id则是‘逆天的沐沐’一个很搞笑的名字,但对于单手剑也有着绝对的操控,光看他精准的劈开每块带着破风声而来的飞石就知道,而他正是老兵口中的死在深圳的‘天狗’,咳咳。
后面背负一把大剑百无聊赖的扔着石头的玩家id叫做‘迷失的空间’是老兵口中的‘逼蛋’那个技术不过关、意识不过关的神队友,特别喜欢无脑冲锋。
(最美的芳华在后面简称最美、最沉的刹那同理、而小天则是沐沐、逼蛋是迷失、小贼子是尼玛)
由于怕他出师未捷被砸晕,所以最美、最沉两人都不敢让他出去冲锋,就只是让他在后面扔扔小石头而已。
而最后一个,必然就是老兵所熟识的小贼子,游戏中的id赫然就是高居声望、金钱榜首的‘疯唤尼玛’,看他的武器蛮符合老兵口味的,盾、骑枪、弓、矢。
显然就是打游击的极品,不过在这种情况下压根发挥不出来。
而速度又根本不能和最沉、最美两个人比拼,只好无所事事的坐在那边。
终于,随着最后一个强盗被‘最沉’的一个点射弓给放倒后,副本通关。
收拾了战利品,无损的五个人直奔距离他们最近的维吉亚帝国三主城之首的——日瓦丁而去,而目标很明显就是为了建立公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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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觉醒来,老兵舒服的伸了个懒腰,看了眼已经大放阳光的天空。
一个鲤鱼打挺爬起来,随手把手枪别在左右腰带上,带上装有狙击枪散件的小提琴盒子。
吃了几口旅馆准备好的早餐,便按照昨天给的资料里的堂口走去。
也真不愧是二流帮派,一个堂主的小弟也才三十多个,估计这帮派所有人加起来应该一两百就顶天了。
撇了撇嘴,走向前:“弟兄们好,昨天他们已经说了吧?没错,我就是你们新堂主。”
小弟们熙熙攘攘的谈论起来,倒也没反对老兵,毕竟昨天他们都收了红包不是?
一人六千,这新堂主着实很阔气,明面上给些尊重也是应该的。
不过没多久,人群中推出了一个人出来,而那人则是很嚣张的:“他们对你没意见我有,就你这样子也想当堂主?”
心理冷笑几声,老兵知道他是这群人的炮灰,而那群人也是贪心不足的货色,这就是二流帮派的悲哀啊。
掀起衣服,露出腰间的两把54式:“怎样,你觉得我有没有资格?”
虽然在大帮派里,手枪什么的都已经烂大街了。
但在这种还停留在拿刀砍人的二流帮派已经足够了。
很快人群之中就安静下来了,老兵清了清嗓子:“实话告诉你们,这堂主位置是我买下来的,我背后是水母帮的副帮主。这次来斧标帮就是为了吞了他们。现在给你们两个选择,第一就是乖乖跟着我混,到时候我当了斧标帮的帮主你们就是元老。第二就是吃我几颗枪子儿,能活下来我也不追究。”
果然,不多时这群狗腿子瞬间就纷纷表示跟着老兵干了,反正对他们这种属于小混混的成员,其实跟着谁混都一样,谁记得他们的样子呢?
掏出手机,打电话给鹰眼:“现在我这堂口的人已经都唯我命是从,你可以问问他那边是怎样表态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