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里的零食手里的漫画心里初恋的童年。
总是要等到睡觉前,才知道功课只做了一点点。
总是要等到考试以后,才知道该念的书都没有念。
一寸光阴一寸金,老师说过寸金难买寸光阴。
一天又一天一年又一年,迷迷糊糊的童年。
张谭的嗓音很干净,轻声的小调,唱出来格外好听,理所当然吸引了前后左右的掌声。不过唱完之后,张谭却又悄然的做了另一个决定。
三节晚自习结束。
张谭夹着文件夹,告别回宿舍的同学,走到大门口的时候,又突然折了回来,向那个停水停电时用来洗衣服的小湖走去。
湖中小亭,的确是个意趣盎然的建筑。
只可惜湖泊有点小,只能算是大点儿的池塘,周围用水泥砌了一圈。湖里面还养着许多鲤鱼,学生吃饭吃剩的时候,有时会来喂鱼。所以湖水看上去还好,其实并不干净,但农村学生也顾不得什么干净不干净,在这里洗衣服的人挺多。
以前,张谭总想着买根鱼竿,过来钓鱼。
但没钱。
现在走进小湖,张谭就暗暗心想,明天就去买鱼竿钓鱼。
拿去田园饭店,清蒸还是水煮,都是一道美味。
“不过,都已经是冬天了,还能钓到鱼么?”
钓鱼的念头一闪而过。
张谭就看到了,小亭子里,站着一个纤瘦的身影,借着学校教学楼顶的大灯,照耀来的光芒,隐约可见是个女生。
女生背对着张谭,望着另一边的回廊。
张谭不禁加重了一点脚步声。
女生也随即听见了,并转过来身子,看向张谭,没有出声。
“咳咳。”回廊很短,几步就到了小亭子里,张谭看清楚了女生的长相,的确是刘璐瑶,“刘璐瑶?”
刘璐瑶声若蚊蝇:“嗯,你来了。”
“是啊,来看看你。”张谭带着审美的眼光,上下打量了一下刘璐瑶。
身材很纤细,即便穿着羽绒服,依然没有肥大的样子,不过同样的是,也看不到胸和屁股,不是被衣服掩埋,而是压根就没有,没发育好呢。透露出无限的骨感美,可是张谭喜欢的是丰腴身材,要有胸有屁股才行。
三十岁的老男人,除了少数萝莉控,大部分都比较注重上手的舒适度。
“啊。”在张谭的目光下,刘璐瑶有一丝的慌乱,“那个,你收到我写给你的信了吗?”
说话的同时,她似乎又在向远处张望了几次。
“收到了,说实话,这还是我收到的第一封情书,感觉挺好。”张谭双手插在兜里,察觉到刘璐瑶的目光,顺着看去,发现在通往食堂的路上,还站着一个女生,应该就是经常跟刘璐瑶在一起的周程程。
后援团么?
张谭微好笑的想到。
“那你……是什么意思?”刘璐瑶抬起头,鼓着勇气看向张谭。
真像麻仓优!
张谭暗叹一句,然后手握成拳头,在嘴巴上咳了一下:“我就是过来跟你说一声,我挺喜欢你的,你很漂亮。不过我没打算在高中谈恋爱,所以,我们认真学习吧。等我们年纪大一点儿了,高中毕业了,那时如果你还喜欢我,或许我们可以试着谈恋爱。”
除了有装比享受少女爱慕的念头,张谭所来,就是为了说这些。
唱《童年》的时候,他忽然想到,或者每个少男少女,青春期都有爱慕的那一个。害怕被拒绝,又忍不住喜欢,心中满是甜蜜的希望。
曾几何时,他也有过。
所以不忍破坏这丝甜蜜的希望,干脆就画个大饼,让她继续保留下去吧。
三年高中后,谁还记得自己喜欢谁。
如果真的记得,那个时候……刘璐瑶也该长开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