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清晨,沈云收拾好行装骑着黑马,与父亲和叔父及弟弟道别之后,便朝着神韵门的方向走去。
神韵门,黔云国最大的一个门派之一,门中高手如云,弟子更是成千上万,曾有人说,要是神韵门想要消灭掉黔云国皇室,那可以说是一件轻而易举的事情。可是,神韵门并没有这么做,没有人知道为什么,也许皇室并没有大家想的那么不济,也许是因为神韵门不屑于这么做。
要想去神韵门,就先要顺着袁子江顺流而下,大概十八天后,到达青云镇。到达青云镇后再向北而行,十五天左右到达岳酥城,然后再穿过黔云国第三大的城市,莫登城。最后才能抵达黔云国的国都,方云市。这神韵门便坐落在方云市的西北方向的一座巨大险峻的山峰之上。
这次路途,就算是凭着沈云的那匹快马,那最少也要接近五十天才能到达。因此,沈啸天给了沈云足够的银两,因为他知道自己的儿子这一去,便是两年,所以在惜别了一段时间后,依依不舍的看着儿子的消失的背影,自言自语道“嗯,儿子大了,是应该出去闯闯了。”说着站在原地很久,才不舍的离开。
沈云虽然已经有二十岁了,可是,这还是他第一次一出远门而且一去就是两年。在沿江行走了两个星期左右后,沈云到达了袁子江旁的枫月城,这座城市说大不大,说小不小,在黔云国中算的上一个中等城市。
经过两个星期的奔波,沈云决定找一家小客栈休息一下养精蓄锐,虽然这枫月城中虽然有一些较大的客栈,可是他们都距离江边较远。沈云为了行路的方便,所以决定在这枫月城中随便找个地方休息一下,以便第二天好赶路。
离开江边,沈云经过向一些路人询问,知道了在离江边不远处便有一条比较繁华的街道。
沈云牵着马匹来到了这条大街,这街名为明轮街。街道中的人潮虽然不能用摩肩擦踵来形容,可也是热闹异常,毕竟这是一条沿着黔云国最出名的袁子江旁城市中的一条街道,沈云穿梭在大街上,看着来来往往的行人,不一会,沈云便在街道旁看见一些店铺,店铺中穿插这一些客栈,沈云随便找了一个名为好在来的客栈,这客栈和其他的客栈相比稍微高大一点,里面也因此比其他的一些客栈热闹的多。
“这位爷,是住店还是吃饭呀。”看着沈云路过店门,门口一个身材矮小的小二看着沈云,迎上去说道。
“住店”沈云淡淡的说道。
“好嘞,客官这边请。”小二开心的说道,说着便将沈云的马匹吩咐另外一人牵向后边的马圈。
沈云踱步上前,被小二引到了二楼栅栏旁的桌边,不一会,酒水与饭菜便都上齐了,看着桌上的饭菜,沈云很快动起碗筷了,他奔波多天,现在这一餐虽然算不上鲜美,可是仍然让的他感到满足。
“嘭”
客栈中突然传来一声拍桌子的声音,吃的不亦乐乎的沈云被这声音吸引,循声望去,那桌上的花生米,酒水,碟子中的青菜,盘中的鲜肉都拍的震荡起来,杯中酒水更是差点溅洒出来。
只见楼梯口的一个餐桌上坐着三个人,刚才的声音便是从那桌上传来的。
这三人身着普通,可是腰间都憋着武器,一看就知道是修士,三人长相凶神恶煞,一个脸上有着三道刀疤,中等身材,一个脸庞肥厚,眉粗眼大,**这半只胳膊,身材稍矮小,满脸凶相,还有一个长相文弱的书生,在这三人中看起来最为顺眼。
“哼,大哥,要是还找不到那本书,你说我们是不是应该将那小崽子给杀掉。”脸上有着刀疤的青年看着肥胖的青年有些急切的恶狠狠的说道,眼中闪过一丝杀意。
肥胖青年摇了摇手示意不可,说道“此事事关重大,就怕那老贼知道我们杀了他的孙子后就会毫无顾虑,到时和我们来个鱼死网破,那我们岂不是偷鸡不成蚀把米。”
这时文弱书生,给两人倒了一杯酒水,说道“大哥,此事关重大,我们还是小心一些为妙。”说着眼神便看向四周,示意他们不要张扬。
“哼,三第,你就是太婆婆妈妈了,那老贼迟迟不出,害我们白等这些天,这些年受的鸟气,岂不白受?现在还管这些作甚。”刀疤青年有些气呼呼的说道。
肥胖青年看着有些生气的刀疤青年,说道“哎,二弟,三弟说的有理,是我们疏忽了,这事事关重大,我们还是回房中去商议吧。”说着便将杯中的酒水一饮而尽,起身准备离开。
刀疤男子,听到这话,也不争执,拿起酒杯将杯中的酒水一饮而尽,但是仍然是一脸气愤的样子,喝完后随手掷下酒杯,随后跟着两人离开酒桌,朝住房处走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