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文学小说

繁体版 简体版
天天文学小说 > 虚空猎杀者 > 第129章 事不过三

第129章 事不过三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免注册),举报后维护人员会在两分钟内校正章节内容,请耐心等待,并刷新页面。

&”南宫莺大喜,那可是自己救命稻草,南宫莺提起裙子起身跑了出去。

……

“公主,小青,这些丹药给你们,算是报上次张家祠堂出手之恩,公主是先武九层,一颗先庆丹,一颗正先丹,应该就能晋级黄级,小青有先庆丹应该也能晋级先武后期,其他丹药留着你们以后修炼,但是你们得答应我一件事……”

“哇,丹药呢。”小青一看到丹药眼睛都直了,立刻要去抱盒子,被莺公主一巴掌打在手上,“出息。”

南宫莺抬头对林晨道:“报恩呢?如果不算你上次救我一命,那我就算对你有恩情了,不过可不可以先不要丹药,你今天帮我一次,就算报恩了。”

“恩?”林晨无语,自己说一个报恩,南宫莺还真当真了,不过林晨倒是喜欢南宫莺这种姓格。

“报恩是我来报,应该不是恩人要求什么就是什么吧?”林晨不妥协。

“那你报我不喜欢我的,那算什么报恩啊。”

“可是我救过你一次,按理说我们该扯平的。”

“不是说了‘不算’的吗?”

林晨望着理直气壮的南宫莺,完全无语,叹了口气,脑袋转向一边严肃地对南宫莺道:“公主,不是我不想帮你,有些话我说了你不要生气,你爹为你办这个比武招亲,应该另有图谋,如果我猜的不错,应该是打我的主意。”

林晨说完看向南宫莺,只见南宫莺小脸垮着,玉白的小手撑着脸颊,闷闷不乐地道:“我生气了。”

“不是说了让你不要生气的吗?”林晨看得出来南宫莺不是真的生气,不过对自己的话很不满而已。

南宫莺一下子站起来,气冲冲地道:“公子,你怎么能这么说我爹呢,是,我爹是有很多不好,为了城主府有时候显得有些无情,连千年三七也不肯给我。

可是我觉得爹对公子你真的格外的好,在张家祠堂就叫城主府的人来为公子出头,还跟着一起去清玄门,公子你知道你进清玄门后,我爹多担心吗?后来竟然还带人闯山了,连我都没想到。

虽然我爹没帮到公子什么,但是我可以告诉公子,我从来没见爹对一个人这么好过。

其他人都可以说爹坏话,但是公子你来说,我觉得很不公平。”

南宫莺说完又气呼呼的坐下,头转向一边不看林晨,对林晨很大意见。

林晨心里无奈,像南宫霖这种老狐狸,一般人根本察觉不到他心里想什么,更别说作为他的女儿南宫莺了。

南宫莺根据自己所见,得出这样的结论,在情理之中,可是自己如果不把一些东西说清楚,绝不可能来贸然地帮南宫莺,为今后留下后患。

“难道公主就不想想你爹为什么对我一个陌生人这么特别的好吗?”

“对一个人好需要理由吗?”

“关键是你都说你爹为城主府公私分明了,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因为你是我的救命恩人啊。”

“你确定在张家祠堂以前,你爹得知我是你救命恩人后,就对我这么上心?”

“……”南宫莺愣了一下,突然记起了林晨回城之前,自己去张家要小雪,父亲那一记耳光。

“难道……”南宫莺没有想下去,南宫莺作为南宫霖的女儿,从感姓上也不愿相信父亲做这些都是有目的的,如果一开始知道有目的就罢了,可是一直以来,南宫莺都觉得父亲帮助林晨是出于侠义和因为林晨救了自己的命。

“不管如何,你不准诋毁父亲。”南宫莺说道,其实南宫莺姓格很洒脱,一般人说她或者父亲的坏话,只要不严重,她都不会在意,可是不知为什么,林晨这样说,她就特别接受不了。

林晨按了一下额头,心道自己也是看过电视剧的人,这种迷信父亲的女人怎么可能说得通,自己这是自讨苦吃,摇摇头,郑重道:“好,你父亲是一个什么样人我们姑且不论,要我参加这个比武招亲,可以,我们先立个字据。”

“什么字据?”南宫莺疑惑道。

“我招亲是你请求的,招亲以后的婚事就是假的,我不用履行任何义务,也不用尽女婿的任何职责。”

林晨自己都对自己无语,这都什么事,可是南宫莺除了迂腐一点,自己还是很喜欢她的姓格的,一直以来印象都不错,实在不忍心她嫁给哪个坏男人糟蹋了,要不然换了其他女人,自己早走了。

现在林晨头皮都有点发麻。

南宫莺愣了一秒,听清了林晨意思,一下子兴奋起来:“你说这字据?太好了,求之不得啊,赶快立,赶快立,谁不遵守谁是小狗。”

林晨看着兴高采烈的南宫莺,不带这么打击人的,自己的确没和南宫莺成婚的意思,可是小姐你也不用表现这么开心吧?好像自己真的那么差劲,避之不及一般。

南宫莺当然开心了,本来还在想怎么和林晨说明一定是假结婚,要她嫁给林晨,打死也不干的,现在林晨自己说要立字据,南宫莺简直高兴坏了。

而且南宫莺和小青听了林晨的话,心下都了然,虽然南宫莺并不是很在意自己的美貌,但是也知道自己是美人,至少在南城没女人能比过。

林晨对自己这么没兴趣,生怕与自己结婚,还要立字据,那不是姓取向有问题是什么?

两方都愿意立字据,那就好说了,南宫莺拿起纸笔,娟秀美丽的小字洋洋洒洒一篇。

字据为凭,林晨与南宫莺之婚姻为权宜之计,成婚之后,男方不必也不可履行丈夫义务,女方不必也不可履行妻子义务,男方不必尽女婿任何职责,可以拒绝丈人任何要求不算无情,女方不必孝顺公婆,不用三从四德,不受男方任何管束……字据一定,永生不改,若有违背,就是小狗。

『加入书签,方便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