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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 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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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琴的旋律绕梁,醉人的嗓音悠扬,婉转清雅的曲,如梦似幻的词,让人恍恍惚惚,只觉不是在人间,灰墨白纸勾勒的世界让他们泥足深陷,朦朦胧胧之间,想走却又忍不住徘徊,仿佛只要离开,就将失去最真的美好。

当最后一指落在琴键之上,梦终于结束,而听者还沉溺其中,久久无法自拔,唯有待得刘枫起身上前致词鞠躬之后,才有如潮的掌声和不断的叫好声经久不息。

美的东西,无论在什么时代,都无法掩埋。尤其在这个文化被桎梏的特殊时期,如此前卫却又复古充满中国气息的歌曲,无疑是骇浪惊涛一般席卷了所有人的心灵,让得他们明白,原来歌还能这样唱!

刘枫在各色目光之中下台回到自己的位置,转头看向宋青瓷,发现她也眼神灼灼的盯着自己,便带着一丝调戏意味地问道:“不知道这首歌青瓷小姐是否喜欢?”

出身并不差的宋青瓷能在人皆唾弃的歌女之路上坚持走下去,可见她对音乐的热爱已经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以她的音乐素养和造诣,自然明白刘枫的这一首歌必然是传世佳作,而且这首歌明摆着就是专门为自己而作,她岂有不喜欢的道理?

“喜欢,自然喜欢。林大哥如此才学,更胜柳三变一筹,青瓷有眼无珠,你可千万别见怪。”宋青瓷对刘枫的那一丝怨气早就烟消云散,反添了更多的崇拜。对他的称呼也有意变成了林大哥以示亲近,正如她所言的柳永之于那个朝代的歌伎,刘枫凭借这首《青花瓷》便足以对这个世界所有的魔都歌女造成致命的诱惑。

“青瓷妹子言重了,我可不敢与白衣卿相相提并论。”

“林大哥何必自谦,请恕青瓷冒昧斗胆一问,不知这歌曲我是否可以在丽花演唱?”宋青瓷显得有些迫不及待,尽管知道歌是以自己为名,但没有得到主人的同意,她也不能随意演唱。

刘枫当然不会拒绝:“本就是为你而写的歌,你不能唱谁还有资格能唱?”

宋青瓷脸色一喜,马上谢道:“我不过为林大哥唱了那般简陋的一首歌,却换回林大哥如此天成佳作,林大哥之胸襟为人,着实让我钦佩。”

刘枫也不过是被迫高调,什么胸襟什么为人,全是扯淡,曾经无恶不作的家伙就算现在有所收敛,那也是本性难移,碰上不爽的时候,管她什么倾国倾城的美女都没有脸面可讲。

虽然是这么想的,但是话到口中自然变成了“区区一首歌何足挂齿,如果青瓷妹子看得起我,随时可以找我,咱们互相探讨,共同进步。”

“青瓷改日定当登门拜访,到时候林大哥可得不吝赐教哦。”刘枫的一席话无疑让得宋青瓷欢欣雀跃,不自觉便是露出了小女儿的神态,娇憨地玩笑了一句,在旁的刘枫没有防备,见此都不由心中一痒,暗呼一声妖精。

一直高傲得如同孔雀一般的宋青瓷这般模样,别说刘枫,就是身为亲舅舅的朱晨雨都未曾见过,不过看到自己的侄女能放下那臭脾气与林二爷打好关系,他自是高兴都来不及,甚至还巴不得他们更近一步才好。

只是一首歌,能引起几乎所有宾客共鸣并津津乐道,还在瞬间和声名远播的大明星拉近距离,刘枫今晚可说是风头出尽,第二日,只怕魔都所有人都得知道,兴帮二爷不仅武功了得,更是深藏不露的大才子,就是即兴为歌女所做的词曲,都足以名流千古!

快乐总是相对的,有人欢喜就有人愁,在不远处看着宋青瓷巧笑倩兮地与刘枫互动的赵勾便是如此,此刻他紧咬牙关恨不得将刘枫食肉寝皮,他迷恋宋青瓷在魔都早已人尽皆知,而以往对谁都拒之千里的落尘仙女现在却对他人另眼相加,叫本就有着旧仇的他如何能能咽得下这口气?

赵勾沉着脸挥挥手呼来狗腿子,一字一顿地道:“我不想让他看到明天的太阳!”

狗腿顺着他的眼睛看去,自然清楚该怎么做,立马退下去办事。而赵勾坐在原地,端起酒杯扯出了残忍的笑容,不再为青瓷与他的亲近而愤然,生一个死人的气,有必要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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