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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41年(建武十七年),外戚阴氏为郡都尉,宣轻慢之,坐免。
公元51年(建武二十七年),特征为洛阳令,时年六十九岁。他惩处豪强,无不惧怕。京城中称之为“卧虎”。
公元55年(建武三十一年),湖阳公主的家奴白天杀人,作案后藏匿在公主家中,官府抓不到他。等公主出行时,却以这个家奴陪她一起乘车。董宣在夏门亭等候公主,见到后叫停住车马,用刀划地,毫不顾忌地指责公主的过失,叱令家奴下车,就把他杀了。公主就还宫向光武帝诉说,光武帝大怒,把董宣叫来,要打死他。董宣叩头说:“请让我说一句话而死。”光武帝说:“想说什么?”董宣说:“陛下有圣德而中兴,却纵使奴隶杀害良民,将何以治理天下呢?我不须棍杖,请求自杀。”说着,董宣就用头撞柱,流血满面。光武帝叫小黄门制止他,并叫董宣对公主叩头谢罪,董宣不肯。别人按他的头颈,硬让他低头,董宣两手支着地,到底不肯低头。公主说:“文叔(光武帝刘秀字)做平民时,藏匿逃亡和被判死罪的人,官府不敢上门追索。现在做了皇帝,威信竟不能使用于一个县令吗?”光武帝笑道:“皇帝跟平民不一样。”因此下令让“硬脖子县令”出去,赐钱三十万。董宣把钱全部分给吏佐们。
同年,接连被高狗子、雷无鸣刺杀,屡受关双保护得以幸免。
公元56年(建武三十二年),年七十四,卒于官。
光武帝派使者到他家察看,只见董宣的尸体用布被覆盖,只有妻子和儿子相对哭泣。家中有几斛大麦,破车一辆。光武帝知道后很感伤,说:“董宣的廉洁,我直到他死后才知道!”因为董宣曾官至二千石,赐他艾绶,以大夫礼下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