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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五十一节 万民书和打官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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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不多就是这样,一方面威胁洋人不要割地,否则让他们买不到任何商品,也卖不出任何货物。另一方面何尝不是用洋人割地威胁乡绅,如果洋人不割地,让他们承诺洋人可以自由在通商口岸行走,居住和经商,保证不伤害他们。

这样的约定算是给洋人一个威胁,也是给洋人一件礼物,其实还是朱敬伦想方设法的希望提高贸易,算是三赢。老百姓保守,这毕竟不是什么好事,但像英国人这样不服就打,朱敬伦可不能接受,没有解决不来的问题,只有错误的办法。

至于英国人收到这封书信,是感受到威胁多,还是觉得是礼物多,朱敬伦根本不在乎,反正他觉得如果英国政府没有疯掉,就绝对不会选择跟几千万他们的生意对象为敌。

给英国人的信是用的香港洋人之间的文件纸,赫德在赤湾也用这种公文纸,因此得来也算方便。写内容只用了一页,可是后面的签名,就准备了上百页,一个个乡绅用小楷签字,有印章的还要加盖他们的印章。

内容是用英文写的,乡绅们根本看不懂,但是他们连给皇帝的万民折血书都签字了,也不怕给不知道在什么鬼地方的洋人女王写信。

但他们看不懂,朱敬伦还专门翻译了出来,让陈芝廷带人一定要让大家知道他们是在什么东西上签的字,让他们知道,签了字他们自己就也有义务遵守约定,如果洋人没割地的话,大家以后就不要再杀洋人了,尽管阻止洋人进城很威风,维护了我上国百姓的尊崇,但是毕竟惹来战败赔款割地就不好了。

爱好和平的乡绅们明白这个道理。

这边签着字,另一边朱敬伦却授权伍家在香港跟怡和洋行打起了官司,因为怡和洋行果然没有按时将大炮送来,英国政府去年就扣押了他们的大炮。

朱敬伦当初签合同的时候,货款是100万两,这其中有巨大的利润,因为成本恐怕不会高过30万两,这种利润下的怡和洋行是会不顾任何法律的,所以对于朱敬伦提出的附加条款,他们也表示认可了,尽管这种条款有些霸道,比如规定不管任何情况下,怡和洋行都要按期交货,没有任何不可抗力条款,哪怕是海上起风暴了,哪怕英国所有兵工厂都爆炸了,怡和洋行也必须如期送货。为了超额利润,怡和洋行答应了,做生意吗,毕竟高风险才意味着高利润,不然凭什么中国人会出这么高昂的价格。

其实怡和洋行也有他们自己的自信,第一哪怕海上风暴沉船,就是在来回一趟,也来得及,一年时间呢,英国的飞剪快船三个月就能从英国到中国,半年往返两趟足够,至于大炮货源问题,紧急情况下,怡和洋行能说动英国海军从他们的军舰上拆卸一批大炮来应急。

在怡和洋行看来,这是万无一失的买卖,可没想到他们的大炮竟让英国政府给扣押了,这就要了明了,怡和洋行不是没动用他们的政治影响力,创始人老麦迪逊刚好退休在英国,天天找各路议员请愿,给英国政府施压。

虽然香港政府本来想装作疏忽,让怡和洋行在战争期间,悄悄的把大炮运到中国来,但是大沽口一战之后,英法两国民间气势汹汹,任何事情都经不起深挖,好死不死的报纸把这件事给挖了出来,引起了舆论的愤怒,怎么两国还在交战,你们还卖大炮给中国,难怪中国人刚刚用大炮轰沉了四艘英军炮艇,感情这都是怡和洋行卖给中国的,你怡和洋行到底是英国的洋行,还是中国的洋行?

老百姓是不讲理的,民愤之下,英国政府不敢不管了,立刻调查情况,发现果然怡和洋行在英国的各大军工厂,订购了一批火炮,马上扣押,没有任何商量的余地,任由老麦迪逊跑断了腿都不好使。

但怡和洋行真的承受不起这个损失啊,虽然他们号称是东印度公司的接班人,可实际上他们的贸易额跟当初的东印度公司根本就不在一个量级上,虽然他们在鸦爿贸易中拥有相当大的份额,可还远远称不上垄断,他们的规模别说东印度公司了,比之当初颠峰时期广州十三行任何一个洋行都不如。

一百万资本他们倒是有,可很多都是固定资产,是仓库,是码头,是船务,是一艘艘的飞剪船,而不是现银啊,他们曾经赚取的利润也很多,多达数百万两,但那可是老麦迪逊几十年的努力成果,那些利润早就给股东分红了,想从股东手里抠出来,那简直难如登天,所以仅以现在的怡和洋行的资本,就是卖了他们也赔不起这笔高昂的违约金,因为朱敬伦当初令人发指的要求把违约金定到了商品额的三倍,也就是三百万两,加上退赔的三十万两,怡和洋行要一次性支出三百三十万两银子。

这对怡和洋行是一场灾难,一场海上刮起的十级飓风,会顷刻间掀翻怡和这艘巨轮。

所以他们想尽办法应对,多次跟朱敬伦派去催货的伍崇曜磋商,朱敬伦接连给他延期,但是他们始终无法打通英国政府,这就没办法了,已经延期了三个月,朱敬伦让伍崇曜给他们下最后通牒,立马缴纳违约金,否则就起诉怡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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